第224章 三分王子

泽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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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实话,叶重还真没想过自己今天能够如此顺利的再次看见蓝天和白云,不过他今天能成功,不得不承认,这其中最少有一半儿的功劳,还是得归给人家黄飞。

    毕竟那会儿要不是黄飞在底下替他拖着哪一大帮子的猛汉,他现在指不定的还得在哪儿和人家火拼呢。

    看来还是自己的道行太浅啊,以后还真得好好学点儿别的东西了。什么标枪马术游泳钓鱼的,谁知道什么时候就能用的上呢。

    把手中的名片交还给黄飞,难得的获得了一次他的赞赏,还以为会有什么实质性奖励呢,结果却是被黄飞又给三言两语打发走了。忙活了半天,最后还是落了个晚上还去西山找他的待遇。

    ……

    刚刚走进学校的大门,看着熙熙攘攘的天之骄子们,他轻轻笑了笑,便拿出了自己的手机翻找起了纪嫣然的电话号码。

    其实仔细想一想,最近一段时间,应该算得上是自从他来到了冰大这所学校以后最平静的一段时间了吧。

    程星这个一直被他视为最大对手小心提防着的伪君子,貌似没有什么动静。而之前几次三番想要对他痛下杀手的猛虎帮,貌似也像是销声匿迹了一般再没有什么出格的明面行动了。

    至于感情方面,和纪嫣然之间,他也一直是在保持着那种不温不火的状态。其实这也不是他不想更进一步,实在是因为在这一方面他还有点儿迟钝和羞涩,真心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做啊。

    不过有一个身影,最近却是经常地会出现在他的脑海。也不知道那个像是画中走出来的女孩,到底有没有忘记了自己……

    “老二,老二——”

    老远就听着这有些熟悉的声音,叶重的额头上不禁冒出了三道黑线,就连手里还没有拨出去的号码,也是让他给暂时的放下了。

    虽说他在宿舍里面确实是排第二位吧,可“老二”这个词,在这种公共场合说出来,总归还是有些容易让人浮想联翩的吧。所以,看见连云峰那满脸笑容像是个移动小山丘的样子,他却是一点儿激动的心情都没有。

    “哥,亲哥,老大啊,这么多人看着呢,别叫我老二行不,叫我叶子……”

    “嗨,就这点儿事啊,没问题,妥妥的。不过我可是找了你半天了,给你打电话你也关机。”

    听了钱百万这有些幽怨的话语,叶重倒是没再说什么。之前和黄飞一起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就是怕手机响,他才特意关了机的。估计连云峰就是在那个时候打的电话吧。不过看他那火急火燎的样子,他还真的有些好奇到底有什么事儿是值得他这么找急忙慌的非要找自己呢。

    “咋了,这么着急找我有啥事儿啊?说,是不是你良心发现想要回请我吃饭了?”心里轻松,叶重也不禁和钱百万开起了玩笑。

    “嘿嘿……”只不过,听了他这调侃的话语,连云峰却像是傻了一样,二了吧唧的就笑了起来,听的叶重身上直起鸡皮疙瘩。

    “其实吧,我找你呢……嗯……怎么说呢,就是想让你再陪我和老三去操场那儿打场篮球。”

    叶重怎么也没想到,连云峰这样的“大猩猩”竟然也会有如此一般的小女儿姿态。

    只不过恶心归恶心,但他还是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连云峰的请求。

    俗话说得好,人怕出名猪怕壮,自从前一段时间弄出了一个“板砖破武术”的事情以后,不知怎的,不论是走在校园里的哪个角落,他似乎都能感觉到有人在对他评头论足。当然,这并不是因为他自恋所以才会有的臆想,而是因为一个实实在在的名号——三分王子。

    其实连他自己也挺好奇的,不知是哪一天陪着连云峰他们在学校的篮球场里打篮球的时候,他就被人冠以了“三分王子”这么一个名号。若不是后来八神社的钱百万找到他用那种羡慕嫉妒恨的语气告诉了他这个消息以后,平常不怎么关心校园八卦的他,估计直到现在还要蒙在鼓里呢。只不过对于这个“王子”的名号,他实在是不怎么感冒,如果可以的话,他还真希望时光能够倒流,好让老天还给他一片安静的乐土。

    其实他这么出名,也怪不得当初发明了这个称号的那个小女生。

    据有心人的统计,叶重的投篮命中率是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而且这还是他怕太惊世骇俗引起别人注意而故意放水的情况下。从开学到现在,叶重其实统共也就只去打了不到四五次的篮球,但他却是没想到,就这么仅有的几次露脸机会,却是让他一时间名声大噪,还积累了一群女粉丝,得了个三分王子的称号。

    他这人太懒,站在球场上就不太喜欢动,所以不论是站到哪个位置上,只要接到球,他一般情况下就都顺手朝着球框里面投了,所以不管是三分还是超三分,反正他都投中了。其实这种技巧对现在的他来说实在是太小儿科了,只要给他一颗小石子,他就能准确的把树上的小鸟打下来,那就更不要说是那么大还没法移动的篮球框了。

    说实话,叶重本来是对篮球没什么兴趣的。虽然原来在高中没少翘课,但他大部分逃课的时间全都去用来打台球了,所以说,对于篮球这个东西,他还真的不是太怎么精通。当然,这也只是相较以前的他而言。现在他的身上可是有着快速学习这种逆天的异能和散云决这种能够随时改变手中篮球轨迹的方法,所以,只要他想打,他还真不觉得能有几个人能打得过他。

    但他不感兴趣,他们宿舍的老大连云峰却是个名副其实的篮球狂热分子。只不过连云峰的身材虽然很高大,看起来像是个打篮球的好苗子,但和他打过几次球的叶重很清楚,连云峰就像是天生不适合运动一样,那不太协调的四肢,只能让他一直成为球场上被人嫌弃的角色。就算是好不容易有机会上次场吧,那也是跟着队友的屁股后面跑半天,结果人家根本就连要给他传球的意思都没有。

    和他一样,秦逸也是个nba的狂热分子。虽然他的球技要比连云峰好些,但也仅仅是好一些而已。在一些高手面前,他也同样只有缴械的份。所以他们这两个难兄难弟在发现叶重那逆天的篮球天赋时,简直就像是找到了自己坚强的后盾。甚至就连去球场打球的时间,也直接从原来的每周一次猛地变成了每天一次。

    其实他们两的这种心理很容易理解。试想,如果一个女人买了件漂亮地衣服,你却非要把她关了屋子里边不让她出门,那她不和你拼了命才怪。

    正所谓狐假虎威,叶重厉害,他们两个跟在叶重的身后,其实也是很沾光的。所以现在连云峰每次进了球场以后,就直接变得昂首挺胸满面红光,根本没有了以前坐冷板凳时的落魄。而且,叶重每次去打球也只会和他们两个人一伙,这更是让他们两个的心里有一股无法抑制的骄傲感。

    所以现在只要每次叶重拒绝他们两人去球场的时候,他们两个就会软泡硬磨,施展出浑身解数的想把叶重拖出去。毕竟叶重不去,他们哪还能风光的起来?那些女人哪还会对着他们尖叫?

    但叶重这一次,仿佛就像真的铁了心一样。两手一摊,就是不为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