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 准备

陌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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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来也奇怪,沈倾欢反设计薛彩青,薛宏宇的事情,以及教训薛舒青的事情,居然都没有在整个薛府掀起一丁点的波澜。

    莫说薛家主事的薛文韬没有过问仿似没有发生一般,就连下人们都没有一个人在私下议论。

    而自这之后的日子,那三兄妹再也不敢在找沈倾欢的茬儿,平日里抬头打了个照面,或者远远的迎上,都会很自觉的避开了她。

    这样倒也好,沈倾欢乐的清闲。

    但也有一件事情,让她不太舒服。

    那就是千琴千寒,这两个女子无论她走到哪里,这两人定然要跟着,就连洗澡如厕都一定要在一旁伺候着,这般严密的监视,再加上薛府里重重的守卫,她根本就找不到逃跑的机会。

    思来想去,最后还是决定在和亲的半路上跑。

    虽然听陈王所言,千琴千寒的功夫很高,保护她不成问题,那么遇到薛家安排好的杀手呢?哪个更加厉害?且不说她们是否有能力踩平薛府的杀手并保她顺利平安的到达赵都,就是到了,也只是从一个狼窝跳到另一个火坑。

    一旦进了赵王宫中,再想逃出来就更加难上加难了,而且还要面对千琴千寒监督她完成任务的威胁。

    所以,她一定要跑掉!

    和亲的日子很快定了下来,就在下月初一,也就是说她还有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做准备!

    在接到圣旨之后的沈倾欢便如同打了鸡血一般的,激发了自己身体里所有的斗志要去做一件已经迫在眉睫的事情……去识字!

    薛文韬虽然是个伪君子真小人,但却也真的给她指了个老先生来。

    只是那老先生的身体状况着实令人担忧,走起路来,一步三晃也便罢了,他晃的同时还忍不住抖上三抖,吓得沈倾欢跟着他念字的同时不免为他忧心忡忡,这一步走出去,下一步会不会倒在地上抖不起来?

    不过,十来天的实践和观察看来,她的担心是多余的,只是那老先生走路当真是这种风格,因为即使看着他每次都险险的摇摇欲坠,但她一次都没有见他真的摔倒过。

    十多天的时间,饶是她吃放喝水洗澡上厕所睡觉甚至在梦里,都在同这些文字打着交道,但总体说来,收效并不大。

    就好比初学英语,没有掌握基础知识和学习窍门之前,就觉得很难,进步很慢。

    而她现在能认识的这些文字个数,还没有超过三位数。

    就连很多常见字常用字都还没有来得及学,和亲出嫁的日子却转眼间就来了。

    前一天,宫里头就赏赐了一大批的金银首饰奇珍异宝,作为她的嫁妆,准备一起踏入赵国的行程,同这些嫁妆一起送来的,还有御用裁缝们之前为她量身裁剪的嫁衣,以及寻常穿戴的衣衫,所要佩戴的珠宝首饰,件件精致奢华至极,显然陈王为她将来得宠于赵太子身前是下了本儿的。

    到了出嫁这一天,早早沈倾欢就被月儿从漫天梵文的梦里唤醒,然后自己除了呼吸,就再也没有了自己对这身体的操纵权,只能眼睁睁看着一屋子的嬷嬷丫鬟们,围着她团团转,给她洗漱,抹脸,拍水,刮面;给她穿衣,里三层外三层,直直裹的人喘不过气来。

    然后在搀扶着喘不过气来的她走到梳妆台前,左面盘点,右边发辫,最后上下穿插……各种灵巧的手法在她头顶上展现淋漓尽致,而她的脑袋,她的脖颈需要承受的分量也越来越重。

    即使这样,她仍旧吩咐身边的嬷嬷道:“嗯,那根金步摇不错,给我带上,那翡翠碧玉玉簪子挺好,给我插上……那跟金镶玉百鸟朝凤钗也不错,也给我陇上……”

    最后,在她的这样不错,那样挺好,这根也很赞的一丢丢要求下,打扮出来的造型,已经让束发梳妆的嬷嬷们忍不住想羞愤自杀。

    “嗯,很好,很好。”

    沈倾欢满意的看着自己这一头有些夸张,看起来仿似没有见过世面没有进过城恨不得将所有金银都带在头上身上显摆的暴发户一般,无视满屋子所有人集体一脸抽筋的表情,自己却嘴角微扬,掩饰不在内心的欢喜,连赞:“不错,不错。”

    不是她的审美观出了问题,而是她现在要做的,就是要将所有能戴在身上头上的金银都穿戴上。

    因为,陈王赏赐的那些以及薛府陪嫁的嫁妆,一路上都是有专门的人押送并保管的,她这个主子却因为身份不能插手,她半路上是要趁机溜走的,而要在溜走前再混进队伍里找财宝……在小命的安危和财宝面前,她自然是要选择前者。

    所以,她能很容易揣到自己腰包里的财富,便是这些佩戴的饰品,他日时机一到,她则拔了钗子收拾了首饰包起来就潇洒利落且方便的跑路。

    这么多的首饰,虽然顶在头上很沉,很重,很有失审美,但沈倾欢看着它们,就似看到了自己的腰包里一点点鼓起来的钱财,看到了自己日后吃香的喝辣的不愁生计不愁会露宿街头,自然是,很好很好,不错不错的。

    一切收拾妥当,沈倾欢起身,向来脚步稳当的她,也被自己这一身,沉甸甸的分量给压的晃了一晃。

    月儿最先一步上前,一把扶住了她。

    沈倾欢低头,看着她眼底已经泛起了蒙蒙水汽,知道这丫头舍不得。

    她其实对她也有些舍不得。

    她是这整座薛府里,真正关心她的人,而且,关心的对象是她,不是薛青青,不是因为她是她的主子是小姐。

    更不是因为她和亲公主的身份,她的关心和维护,不带有半分的利益色彩,这一点,让沈倾欢有些动容。

    不管她在和亲路上逃跑与否,有了陈王那般的态度,薛家的未来已经可以预见,而这般单纯的小姑娘,留在这里,更是危险。

    沈倾欢能做的,也只能是在她出嫁前,找了个她服侍不好的理由,将她赶出了薛府,名义上是赶,但实际上,她还是吩咐下人打发了银两给她,自己也包了一包私藏的金银首饰给她。

    因为听她提及到她爹娘尚在,家中还有个弟弟,只因为作为家里的顶梁柱爹爹身染恶疾,命在旦夕却拿不出银两请大夫,已经走到了绝路,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爹爹去死,她自己主动提出来要签卖身契给大户人家,做丫鬟。

    然后来了薛家,碰巧遇到了沈倾欢。

    所以,沈倾欢才决定这么做,以驱赶的名义,毁了那张卖身契,放她出府回自己的家。

    月儿人虽小,却也能懂沈倾欢的苦心,即使被驱逐出了薛府,仍旧请求薛府的管家给她一个恩典,求在三小姐出嫁的这一天,让她陪着她出门。

    所以,沈倾欢才能一早就见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