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不再是只相信爱情的年纪了

三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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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三少走后,沐歌一个人在家里围着围裙,哼着歌做卫生,她做着做着就忘记了时间。其实家里不是很脏,而且放在冷府的东西都还没有搬过来,现在显得还比较空旷,清洁也相对比较好做瞬。

    她拿着吸尘器把客厅地毯打扫一遍,猛然间她低头看到沙发的两个抱枕缝隙之间,有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她还以为是什么脏东西,拿出来一看,竟然是冷三少进入公司的金卡。

    沐歌想,冷默走的也太急了吧,连这么重要的东西都没带。不过全公司的人都认识冷三少,即使他不拿卡,靠刷脸应该也能进公司。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就在这里啊,沐歌撇撇嘴,替他把卡收好,放到了收纳盒里,免得给他弄丢了。

    家务做完了,沐歌又给自己做了顿称不上午饭,也称不上晚饭的下午餐,一个人默默吃完。正准备收拾完厨房去沙发上躺着看会儿电视剧,突然瞥到墙上挂钟的时间,这才想起来和方芳有约。

    “啊啊啊,和芳姐的约会,差点就给忘了。”她匆匆把碗洗干净,就换衣服拿包出门。

    因为方芳约定的绝色酒吧沐歌以前去过,虽然因为程素素和那个满脸横肉的马六,给她留下了极其不好的印象,心脏受到了五平方厘米的心理阴影。但她还是不抗拒再去一次,毕竟她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被吓到的人,绝色酒吧在市中心,坐地铁要一个小时的样子。

    当沐歌好不容易赶到绝色酒吧,方芳坐在吧台前一个人在挑着盘子里的草莓吃。因为上次的事情闹得连警察都来了,所以酒吧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整改调整,对会员的制度也有了一定限制。前台的人认识沐歌,所以问都没问就放她进去。

    今天方芳的打扮看起来太hot(火辣)了,一袭水蓝色刺绣短裙勾勒出她完美的曲线,傲人的轮廓映衬得十分诱人,脚下踩着一双十二公分的金色细高跟鞋,更衬得一双长腿修长迷人。

    “小白兔,你来了。”

    “酒保,一杯雪碧谢谢。”沐歌坐到她身边,点了杯饮料。

    “怎么戒酒了?”方芳问她鱿。

    “冷三少不准喝。”小白兔下意识回道。

    “哦,这样啊。”她低头,摇晃着酒杯,杯中的冰块相撞发出悦耳清脆的声响。

    “我告诉你,我以前暗恋的男神结婚了,我刚刚才去参加了那男人的婚礼。我高中那会儿可喜欢他了,没想到竟然都结婚了。你说为什么现在男人都喜欢找比他小的小女生呢,这让我们这些大龄剩女可怎么活啊,让我悲伤逆流成河一会儿。”

    尼采曾说,人要么永不做梦,要么梦得有趣。人也必须学会清醒,要么永不清醒,要么清醒得有趣。

    芳姐说,她没办法做到有趣的醒着,所以只能活在梦里。

    “哦,对了,我忘记告诉你,冷三少出院了。”小白兔突然想起这件事。

    “我知道的,李建国告诉我了。他这个人也是,一大把年纪了还没个正行。”方芳端着酒杯一仰而尽,拿着酒瓶又续了一杯。

    怪不得方芳对这个消息并不感到惊讶。

    沐歌其实一直以为李导和方芳能成为一对儿,毕竟在《兰陵长歌》拍摄期间,李导对芳姐的呵护和容让她都是看在眼里的。当她告诉自己她还是独身的时候,沐歌还小小惊讶了一下,但她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方芳仿佛看透了沐歌的疑惑,喝了口威士忌。

    “知道为什么我和李建国只能成为哥们儿吗?我理想中的那个他应该是实际的,他没必要懂我偶尔的文艺情怀,悲观情节。我是个设计师常常会有情绪化的一面,但他不能也这样,太过相同的人往往不能在一起。他是导演,我们俩学历相似,家境相似,性格也相似,就连争强好胜,不服软都是一样的。要是我们俩在一起了,那还不得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

    “说真的,以前我很介意姐弟恋,因为我觉得他们不够理智和成熟,也不懂得收敛锋芒,但现在相亲了这么多次我才发现,成熟和年纪没多大关系,幼稚的男人太多,一个赛一个奇葩。我都快怀疑,是不是我这辈子都只能孤独终老。”

    沐歌很不赞成这种说法,她觉得太消极悲观了。

    “芳姐,我以前也想象过自己未来的老公是怎么样人,但无论如何,我从来没有假想过是和冷三少这种人结婚。但现在你看,我们不是也过得很幸福吗?所以不要太担心,天涯何处无芳草,你一定可以找到你爱他,他也爱你的人!”

    “说得好。反正我要在外表沉稳,心理也的比较成熟的人。特别是在处理各种现实问题,社会问题上,不能胆怯不能生疏。生存技能要强,要独立,所以我不会喜欢侃侃而谈给我讲大道理的人。我已经三十岁了,我又不是小孩子还有力气去追求所谓的爱情了。要不是我妈一直在逼着我,我才懒得去相亲呢。小木瓜,你懂吗?”

    沐歌点点头,她懂。

    方芳真的是很优秀的女人,只不过年轻的时候太过重心于事业,现在年纪偏大了,父

    母逼急了才开始频繁相亲。但她的魅力是要仔细去体会的,而且芳姐长得很漂亮,五官都是很英气逼人的那种款式。让人第一眼,会有一种降伏不了的感觉。

    林志玲也是很完美的女人,但她都近四十岁,也没有人愿意娶她。不是她不够好,也不是因为她的年纪,只是因为她太完美了,让大多数男人都望而却步,不敢追罢了。

    “先不说这个了,你来看一下我从工厂拿回来的样布。”方芳说着从包里拿出好几块颜色材质不同的布料,每一款都有不一样的风格,但唯一相同的就是它们都是极其精美的。

    连失恋喝闷酒都不忘记工作,她也太拼了。

    “你放心,我找了好几家工厂合作。之前的几家,不是做不了刺绣,就是烫金工艺不纯熟。料子不能下水,一下水就容易沁染。我记得《奈何》里面可有好几场淋雨落水的戏份,这种质量不达标的,怎么能上镜,所以得货比三家。”

    沐歌翻来覆去看着方芳做的布料样品,只能赞叹为什么世界上还会有如此美丽的纹案。

    “芳姐,太谢谢你了。”

    “你跟我客气什么,这是我的工作。要是实在是嫁不出去,我就抱着我最爱的布料去钟楼的阁楼当个老巫婆敲钟算了。”

    “你以为你是《巴黎圣母院》里的卡西莫多吗?还敲钟。”

    沐歌都快忘了,方芳是法国留学归来的,自然在法国生活了很多年,沾染了上了法国人浪漫的气息。她其实一直很想知道方芳在法国,难道没有经历过什么艳遇吗?

    “芳姐,法国帅哥那么多。不是说有些外国帅哥就是喜欢中国女人嘛,你怎么就没遇上一个,和他在浪漫之都来一次罗曼蒂克的相遇。”

    “得了吧,还罗曼蒂克呢。”方芳放下酒杯,“我在法国留学,没让家里人出一分钱,都是靠自己的奖学金和打工挣得的钱来养活自己。我住的地方是一个臃肿法国老太太出租的阁楼,伸出窗外就能看到巴黎圣母院,冬冷夏热,要不是我自己掏钱按了个空调,估计我都能在法国英勇就义了。而且我虽然去法国留学但是我骨子里还是一个很传统的中国女人,我爸妈也是。要是让他们知道我领了个金发碧眼的歪果仁回来,我怕他们会和我断绝关系。所以啊,谁说留学就浪漫了,法国对我来说,太多噩梦了。”

    “这么惨啊,和小说里面的情节不太像啊。”

    “开始去的那段时间,天天啃法式长棍面包。那个时候我就在想,谁能给我海运一罐老干妈过来,我肯定会嫁给他的。”

    聊了一个多小时,方芳也喝了不少的酒,沐歌怕她一个人回去不安全,准备送她打车回家。还好她来得早,也没喝多少久,现在喊个出租车也不算贵。打电话联系好了出租车,沐歌扶着方芳踉踉跄跄的下了吧台。

    “阿默,等等我……”突然,沐歌停下了脚步,她听到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在喊“阿默”?或许是和冷默相处太久的缘故,一听到“默”字就让人想起了他。

    酒吧里人不少,沐歌忍不住向四周瞥了一眼,想看看究竟是什么人也会叫这个名字,她顺着那女人的视线一望,居然看到有一个背影像极了冷三少的人站在远处,因为人太多,再怎么张望,也只能隐隐约约看到他的影子。沐歌只是发觉不太对劲的时候,那个人和一个穿着绿裙子的女人一起转身已经进了包厢。

    “沐歌,怎么了?”方芳见她的脚步停了下来,以为她看到了什么。

    “啊,没……没什么。”沐歌疑惑地再看了包厢门口一眼,却发现人已经不见了踪影。大概是她看花了眼吧,冷三少怎么可能会在这里,他应该在公司或者已经回家了啊。

    “我先带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