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一章 昔日王谢堂前燕

汉风雄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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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宽阔的操场上,数千新兵正进行分列操练,在各自教员、教习和中队、分队、班长的带领下,训练军姿、队列、射击、拼刺、投弹、操炮、筑垒……,脚步声、喊杀声、口令声,乃至是喝骂声充斥了整个操场,尘土带着滴滴汗水在阳光下一阵阵地飞扬而起,浓烈的汗水味道随风消散。

    俄军在不住的向中亚调遣援军,新军的援兵也陆续的向伊犁汇集。这其中就有一支支心怀决死之志的旗人军。

    天下平定已经十年了,前清战俘陆续都放回了故乡,或迁移到了边地。唯独旗人和那些在战场上为满清拼死效力的汉人后人们,他们还继续艰辛的活在日日夜夜的劳动之中。

    尝够了这种累死累活没有什么自由日子滋味的旗人们、汉奸们,对战争是向往的,用自己一条命换来全家的新生,是值得的。更别说这中间怎么说也有一丝生机!

    现在的新疆,南疆、北疆汇聚了十七个自旗人、汉奸当中选出的新兵营,总数接近五万人。这中间有去年老早就开始招募,已经有接近一年的作训时间的老兵,也有战争爆发前夕,甚至是爆发后才招募的绝对菜鸟。但不管他们是什么时候被招募进军队的,不管他们都经受了多长时间的训练,他们的命运都只有一个——战场上的炮灰!

    可这样的命运,也能让他们甘之如饴。

    “预备!”操场上,一个少尉教员高声一叫喊。一个中队的新兵都以右侧位六十五度角挺枪立正。

    “注意,脚跟用劲,重心快速前移,用力蹬脚跨步发动腿力、腰力、臂力,右手抬枪托于右胸侧下方两寸。左臂作30度旋转快速前伸,突刺!”

    “杀!”一百人的声音汇聚成一声,一百把寒光闪闪的刺刀猛地刺出。声势确实骇人。

    “两臂向目标用力推枪,用左手掌握方向探灵笔录。同时要以右脚掌的蹬力。腰部的推力,让身子向前突……”

    “左小腿带动大腿向前踢出一大步,踢的时候,脚距离地面不要超过二拳,别抬得高,高了没办法再迅速变力。刺中敌人的时候,左脚着地的同时右脚自然地向前滑动。”

    “自然,要自然。要刻进自己的骨子里。你故意的去做这个动作。本身就拉慢了你的速度。”

    “突刺时,一要“快”,二要“狠”。”

    ““快”,就是对准突刺点后迅速刺过去,不能引枪,也就是不能把枪往后拉一下再去刺,引枪就等于告诉敌人,我要刺你了,对方有了准备,当然你就刺不到了。”

    ““狠”。就是要三力,两臂的推力、腰部的推力和右脚的蹬力,都合成一股力。狠狠地刺向敌人……”

    这名少尉军官走进队列中,检查新兵们的脚位、腿形、刺杀后枪声的角度,一一纠正到满意后,才行出队列,大声道:“左臂回缩,右臂紧贴枪托快速击出,扭腰、右腿发力跨步,格挡托击!”

    “杀!”

    “左臂前伸,右臂回缩。左腿跨步,摆枪挑刺!”

    “杀!”喊杀声还是那样的铿锵有力。

    已经抵到新疆的曾国荃在旁看的是频频点头。而他身边的周馥却是满脸的惊讶。这个昔日李鸿章的心腹幕僚,现在也坐上了正三品的安西省参政了。

    周馥是个标准的文人。对于军队,尤其是现代军队是真的不了解。

    “玉山啊,可别看不起这几下。这可是真功夫。拼刺中最基本的动作,正面突刺、格挡托击、摆枪挑刺,每个动作中脚步都会向前跨出一步,做好了那就是一般的练家子也不是对手的。动作之间衔接流畅,更可以循环反复,是白刃战中最有力的拼刺动作。”

    周馥年已五旬,当年李鸿章从编练练军和新军的时候,他是跟军队打过几天交道,但对实质并无了解。这些动作在他眼中就是几下非常简单平常的刺杀训练。现在听曾国荃评价真的高,不由疑惑道:“如此简单也能制敌?”

    “哈哈哈,我国朝军队,屡胜外夷。扬我国威,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对于不懂军事的周馥,曾国荃也不想解释太多。

    烈日下的操场上,官兵们个个汗流浃背、衣裳湿透,时而有体力不支者晕倒在地。

    曾国荃不会看不起这些旗人。当年他们老曾家能名扬天下,靠的可就是满清的赏识。即便到后来是时势造英雄。

    曾国荃很清楚当初的八旗大爷们有多么颓废和废物,要是当年的旗人们能够吃得下如此的艰苦,这大清会不会亡掉,都要两说。

    刘暹即使起兵灭掉了前清,天底下谁也不会认为刘暹天生就有反骨,只会说是满清自己不争气,让人瞧出了机会来。

    所以现在的曾国荃非常的感叹。“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

    “再来!连续突刺!前进!前进!”少尉教员的声音嘶哑地吼叫着。

    受训的旗人新兵们喊声依旧嘹亮。“杀!杀!杀!”

    黄尘漫天,汗水滴了八瓣,后面几排士兵的身影几乎已经看不清楚了,只有那反射着阳光的刺刀依然清晰可见。连续突刺,连续跨步向前,带给新兵们的不仅仅是体力的消耗和对突刺动作的更深体会,还有一往无前的气势悄悄地浸润进他们的骨髓。跨步前进,前进,前进,再前进!只有前进!长期训练后形成的本能造就的是决不后退的习性,这就是钢铁的军人意识了我家农场有条龙全文阅读。

    刘暹不迷信精神力量,但哪一个指挥官都会欣赏精神力量带来的高昂士气;他也不迷信武器制胜,却会跟全世界的军官们一样喜欢集中绝对优势的火力摧毁对手。白刃战在他眼中是很重要的一种军事手段,可更重要的是铸就军人发自骨子里的无匹气势!

    喊杀声中,尘土不可避免地席卷了旁观的曾国荃和周馥,两人的岁数都不小了,忍不住连连咳嗽。但谁都没在意,更不会干出呵斥这种丢份儿的事儿来。

    “大帅,不如您回驿馆稍息片刻,等这热劲儿下去了,玉山再陪您来看?”

    曾国荃挥手驱散尘雾,坚决地道:“继续!继续看下去。老头子就是想知道,当今队伍是如何调教出一支天下强军的!今后咱们地处边界,少不了触及军伍,可不能什么都不知道啊。”

    “立--定!”一排人墙滚滚向两人所站之处压来,步履铿锵有力,严正威武,最后在距离曾国荃十几米元的地方随着口令停止了前进。

    爱新觉罗.载泽身穿军服站在最前排,双眼在正视前方的同时,脑袋却想尽力去看那两个年老的身影。年轻的载泽并不认识曾国荃和周馥,但他知道,能够身穿便服进入训练场的人,绝对都不是一般人。

    作为这支大队中的排头兵,他身处的排头兵位置不允许他转头,甚至眼球的转动也不允许!所以他只能用余光来观察曾国荃和周馥。

    所有人都汗流浃背,军服都被汗水浸透了,但这丝毫没有减弱了他们的严整队列滚滚向前又遽然而止的气势。

    曾国荃和周馥的目光同时集中到了载泽身上,这个排头兵实在有些醒目。身体壮实,相貌俊挺,双眼中蕴含着的神光,掩饰不住的自信、坚毅,让他从第一列二十二人当中脱颖而出。

    “排头兵,出列!”

    载泽向前小跑了三五步,在曾国荃面前五米的位置站定,然后是一个挑不出任何毛病的严格军礼。

    曾国荃也站定,立正,举手行礼道:“姓名、年龄、家世!”

    “新兵爱新觉罗.载泽,二十二岁。圣祖爷第十五子愉恪郡王爱新觉罗.胤禑之五世孙!”

    曾国荃眼睛眨了眨,跟周馥对视一眼,都明白这人是谁了。愉恪郡王爱新觉罗.胤禑是无子的,载泽的亲爹大名叫奕枨,他本来也不是叫载泽这么个名字,是奉旨过继给绵愉做后嗣之后,改命载泽的。光绪三年袭封辅国公,可惜啥福也没享到,满清就倒了台。

    没想到自己俩无意中竟点出一个前朝的皇亲国戚了。

    “昔日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走出训练营后,周馥脑子里回荡着这么一句诗。载泽,旗人军,这里真是一个再清楚不过的明证了。

    周馥一时间心里空荡荡的。满清宗室子弟的落魄和下场让他不由自主的想起了自己的孩子。如果有一天周家也落魄了,子孙后代会是怎么个样子?而且周家虽然跟李鸿章交情没的说,可谁敢保证未来就没惨淡的那一日?

    曾国荃更是在苦恼着。他已经快七十了。安西总督这一任后,就该告老还乡了。可能他都等不到那一日,人就不行了。那么今后的曾家就只能靠一个曾纪泽吗?

    这倒不是说曾家后人里没有人才了,全是纨绔了,而是除了曾纪泽以外,曾家没有第二个能挑起家门大梁的人了。

    两人本是兴致勃然的来看一看新兵训练,却怀着一肚子的郁闷不乐回去了。而且他俩还没时间去先消火气,刘暹发电报让他们俩赶紧西进到巴尔喀什湖,那咸海地区的胜负就要分出了,安西省的架子要尽快的拉起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