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情醉最殇

菜小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依米文学 www.emwx.net,最快更新素手染春秋最新章节!

    庄文语开心的说着一些絮叨的花儿,不知不觉间,她已经习惯了管仲的存在,她喜欢看着管仲吃东西,喜欢说事情给他听,这样做的时候,她会有一种安详恬静、幸福满足的感觉。

    管仲感慨地道:文语,我对不起你……敬你一杯!

    管仲今天是头一回不用人劝,就自己喝得很痛快,此时他已喝得俊面飞红,庄文语今天也是格外的开心,一杯杯醇浓的葡萄美酒喝下去,她的腮上也泛起了两朵桃花。

    见管仲向她敬酒,庄文语忙也举起了杯,两人遥遥一碰,满饮了杯中酒,管仲又斟满一杯,忽然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向院中走去,庄文语诧异地跟在后面。

    管仲一步步走到院中,痴痴地望着天空中那轮皎洁的圆月,忽然屈膝跪倒,庄文语讶然道:仲郎,你这是……

    管仲一字一句地道:我……要告祭……你姐姐的……在天之灵!

    庄文语急急返回房中取了杯酒出来,走到管仲身边,一撩裙裾,盈盈跪倒,柔声道:奴与仲郎一起告祭姐姐!

    阿姐……

    文妍……

    两人仰望着夜空,轻声呼唤着他们的亲人。

    天空中一轮明月,皎洁如玉盘,在那明暗的阴影中,他们似乎看到了一张俏丽的模样儿。

    管仲缓缓闭上眼睛,泪水悄然流到了腮边,虽然那已是多年前的旧事,可是一想到爱人那惨烈一幕,庄文语依旧心如刀割。

    他垂着泪,把一杯酒轻轻淋在地上。

    庄文语也把杯中酒轻轻洒在自己面前,酒液缓缓淋在地上。庄文语心中灵光一闪,身子不由一震,失声叫道:莫非那仇神机就是……就是杀害姐姐的大仇人?

    管仲沉默了片刻,轻轻颔首道:是……

    庄文语与庄文妍本是两姐妹,管仲与姐姐庄文妍青梅竹马,是一对羡煞旁人的恋人,两人正准备谈婚论嫁之际。但没想到田七娘举起了手中的屠刀。对姜氏一派展开了屠杀,史称“血雨五月”,而庄家正好是响当当的“保姜派”。自然是首当其冲。

    还记得那一日,管仲跪在父亲管伯面前,苦苦哀求,父亲只是摇头……

    还记得那那一日。管仲在离姜主公府邸前,嘶吼着。苦求着……

    还记得那那那一日,管仲发狂,硬闯宫门,只是在田七娘面前。泣血磕头……

    也不知是自己的决心,还是田七娘突发的善心,居然应允庄氏姐妹花可活一人……

    最终的结果是姐姐将生的希望给了妹妹……

    那一日监斩的就是这仇神机。“血雨五月”背后的炮制者也是这仇神机!

    文语其实一直以来都暗暗喜欢着管仲,姐姐不在之后。她内心一直都希望代替姐姐,疼他,爱他,照顾他,因此,哪怕是这么多年来,默默陪着管仲周游列国,称呼也由“管大哥”变成了“仲郎”……哪怕仅仅是姐姐的替代品,她也愿意,她也开心……

    往事在眼前的闪现也就只是一瞬间,但瞬间已经让人朦胧了眸眼,庄文语偷偷瞟了管仲一眼,他闪着泪光的双眼正痴痴地凝视着空中那轮明月,郎君的眉又黑又亮,斜飞入鬓,郎君的鼻梁又高又挺。犹如悬胆,郎君那抿起的双唇轮廓分明,唇线清晰,他真是一个很英俊的男人。

    管哥哥,仲郎……在这柔和的月光下看着他,庄文语心中不禁悄悄泛起了一丝涟漪,不禁为他动容……

    一轮明月下,幽影憧憧,似有一对新人青庐对拜,朗朗誓词,就在天荒地老之畔响起:执子之手,与子同归。执子之手,与子同眠。执子之手,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

    涠洲小镇上只有一家小客栈,因为这里距临安城仅有数十里距离,除非是错过了宿头,很少有人会在这里投宿。就这一家客栈,主要也是靠来往客人打尖歇息时卖酒赚钱。

    天边一轮明月已经挂上了树梢,这个时辰不大可能有客人来了,掌柜的懒洋洋地打个哈欠,正要去后宅里歇息,远处忽然响起一阵急骤的马蹄声,旋即就见一骑快马赶到了门前。

    掌柜的精神一振,连忙吩咐一个小伙计道:快着些,去迎一迎客人!

    马到了客栈前停下,马上一人飞身落下,动作极其矫健。这人穿着一身青色骑装,蓄着两撇漂亮的八字胡,是个风度翩翩的年轻人。

    把马牵去喂一下,要用上好的豆料,马包送进我的宿处。

    这人吩咐一声,摇着马鞭走进了客栈,朗声道:掌柜的,给我安排一间上好客房,再给我准备两桌上好的酒席。

    店主一愣,说道:这位客官,你是说两桌酒席?

    青年微微一笑,道:不错,一桌精致些就好,倒不用太多的菜肴,送到我的房间去。另外一桌要丰盛一些,就摆在这客厅里面,一会儿我还有几位兄弟赶来,你可以连房间也提前为他们准备好!

    店主一听还有生意上门,不禁眉开眼笑,连忙答应一声,吩咐厨下准备酒菜,又亲自引了青年去客房。不一会儿,客栈外面又是一阵杂乱的马蹄声响起,果然有六骑快马驰来。

    这六人都是二三十岁的精壮汉子,胯下坐骑也俱非凡品,一看就是耐力非凡的长程健马,马鞍前挂了刀,鞍后携了马包,和那先到的青年一样,都是些赶长途的旅客。

    那掌柜的早已得了青年提醒,一见六人赶到,立即兴冲冲地迎上去,六人中一个方面大耳,气度沉稳的中年人看了看马廊里正在喂着的那匹马,对掌柜的道:店家,给我们准备几间上房,再给我们准备些饭菜!

    店家搓着手笑道:几位客官,六间上房已经给你们拾掇妥当了。饭菜也都准备好了,各位快快请进吧!

    那中年人用马鞭指着他笑道:你这掌柜的很会做生意啊,这客套话儿说的忒也亲热,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能掐会算呢!

    店家陪笑道:小老儿哪有那般本事,各位客官不是有位朋友先到了一步么,是他告知小老儿的,这桌酒菜也是他为各位点的。他还交待说。承蒙各位自少华山下一路护送至此,感激不尽,这桌酒菜。是他的一番心意。

    六个骑士听了,不禁相视苦笑,其中一人喃喃自语道:原来,我们的行迹早就被他发现了!

    房间中。那位八字胡青年轻轻撕去脸上的两撇胡子,又调皮地向镜中的自己扮个鬼脸。露出了不羁的一面,这才起身走到手盆前,撩起清水轻轻洗去脸上的易容之物,渐渐露出一张宜喜宜嗔的俏美面孔来。

    “千面醉狐”的名号可不是浪得虚名。

    原来。这八字胡青年竟是沈人醉装扮的,他打开马包,取出一套轻便的衣袍换上。回到几案旁坐下。案上已经摆了几样清淡的小菜,还有一壶美酒。沈人醉斟满一杯,举杯在手,甜甜一笑。

    他性格浪.荡不羁,看上去很是洒脱,但他的心很小很小,所以他从来也不叫女人住进去。一旦叫一个人住进去,便会把他的心塞得满满的,再也容不下其他人。自从他敞开心扉,把自己的一番情意倾注在遥儿身上,这个把自己情感与内心封闭多年的男人就再也不可自拔了。

    爱一个人太深,心会醉的。

    上一次不告而别,而这一次将再无羁绊与牵挂,明天就可以见到她了,一想到这里,沈人醉未饮,先就欢喜得醉了……

    ……

    遥儿用过早餐就离开家门去找赵逾了。

    当初她认识赵逾的时候,是因为赵逾的耳目人身份,虽然后来知道这赵逾是弥子暇放在临安城的一个耳目,但他的公开身份依旧是包打听,遥儿要找人,当然要找他帮忙。

    遥儿原打算在她报仇雪恨之前,不与任何人有过深的牵连,当时没有着手寻找阿眉,就是担心在复仇过程中失手暴露身份,反而牵连阿眉。

    如今她最后一个仇人业已授首,就该着手寻找当初与她一起经受苦难的男孩了。

    赵逾听说遥儿叫他帮忙找人,自然无不应承,问明遥儿所知道的线索之后,立即便安排了下去。此时,沈人醉已经进了城,往修文坊去寻找遥儿了!

    夫妇二人同游的话,若是不想离开临安城,那么除了各处的大小道观和洛水河畔的景致,最好的去处就只有北、西、南这三个坊市了。遥儿在南市是有店铺产业的,去南市一游正好公私两便。

    旁人店里雇伙计,最喜欢雇那些忠厚老实的,总觉得这样的人才可靠,用着才放心。我偏不同,我雇人,专挑那些精明伶俐、能说会道的,就要这样的人才能打理好生意嘛。

    管仲今日也伴着遥儿从一家店铺里出来,道:精明伶俐的伙计用着才会得心应手,精明的人就一定不老实么?那也未必。再者说,掌柜的有干股,就不怕他不用心,只要他用心,还能不看紧了这些人?

    我是每月都要核算赢利的,如果他们真能给咱家赚大钱,就算手脚有些不干净,自己会占些小便宜,我也懒得理会。朝中那些官员们不是经常在皇帝面前说:‘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么,做生意也是这个道理。

    遥儿笑道:嗯!难怪人家都说你是财迷,一提到赚钱,你就眉飞色舞的。

    管仲向她扮了个俏皮的鬼脸,笑道:嘿嘿,钱嘛,谁人不爱。

    遥儿与管仲现在相处得是越来越融洽了,这种情形,同他们两个刚刚成亲那两天的尴尬局面相比,当真是不可同日而语,那样的日子对彼此都是一种折磨。

    在外人看来,这二人夫唱妇随,恩爱有加,实际上是两人是好朋友,好哥们,“基情”愈加深厚。

    管仲,你看,那一家就是刚盘下来的铺子,那家原本是做丝绸生意的,咱家已经有一家绸缎铺子了,只是位置没有这里好,我打算把这里装修一下。把咱家的绸缎铺子挪过来,原来的位置则开一家金银行。

    遥儿说着,与管仲并肩走进了那座还未装修完毕的店铺。

    不远处,沈人醉无力地倚在博古斋门口的红柱上,两行清泪,潸然落下。

    他兴冲冲地赶到修文坊,向人问起遥儿的下落,不料他听到的不仅仅是遥儿高升的喜讯,还有大王赐婚、遥儿嫁人的消息。

    那一刻,沈人醉真如五雷轰顶,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的修文坊,沈人醉失魂落魄的,偏偏却记住了遥儿新宅的地址,不知不觉间,他就来到了这里,来到了管府门前。

    沈人醉看到了遥儿和她的郎君亲亲热热地离开家门,一起去到南市的情景,他一路尾随着,看着他们出双入对,恩恩爱爱的样子,心彻底碎了。

    同一般遭遇情变的人不同,沈人醉自幼被亲人抛弃的惨痛经历。使他不敢再相信任何人,不想再对任何人付出真心,直到他遇到遥儿,不知不觉被她吸引,直到他在生死存亡时刻,被遥儿用鲜血拯救他的行为所打动。

    他的心坚如磐石,冰封了许多年。一旦敞开心扉,忘我地爱上一个人,那份情是最真挚、最狂热、最难以自己的。所以,相应的,当他受到伤害时,那份痛苦也是他最无法承受的。

    夏日炎炎,天气酷热,沈人醉倚在红柱上,身上却是一阵阵的寒战,一颗心仿佛浸入了冰窖中,再见不到一丝暖意。他从万丈绝顶抱着一死的决心投崖自尽,继而死里逃生,割舍了过往的一切,他生存的唯一信念、对幸福的唯一追求,都来自于他爱上的这个女人。

    如果说他以前只是冰封了自己的情感,不让自己爱上任何一个人,不对任何一个人投入完全的信任,固然没有幸福,同样也没有痛苦。现在,他的心却是任由那风刀霜剑血淋淋地割裂开来,肆虐折磨着,好痛好痛!

    他的身后就是博古斋,房屋装修的古色古香,门前还搭了很古朴的门楼,古董店里一天也不见得会有一个客人问津,所以门前非常冷清。店里有一个从霜灵大师那里聘请来的弟子正在弹着古筝。

    沈人醉精通音律,听得出那是一首《分飞燕》。分飞燕?何似他此刻的心情?那凄婉的乐曲,伴着他的心,声声滴血。(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