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善恶之分

梓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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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孩子对未知危险很敏感,她察觉出不怀好意的闫胡,拼命躲着他伸过来的手,紧紧抓着项绍雄的衣服往他怀里缩,闪着布满恐惧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他,生怕他再有下一步动作。

    闫胡收回手,吐出一口烟雾,灿烂的笑容透着阴冷,“项老板,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你是说还是不说。”

    项绍雄把女儿的小手包在掌心,用力握着,沉思一番,旋即坚定的眸子,一字一句的说,“我没什么好说的。”

    “啧啧啧,”闫胡摇头惋惜,“项老板,我闫胡从来不是一个不讲道义的人,外面的人不了解才那样说我,不过我也不需要他们理解,只要你肯乖乖的配合,我绝对不会动你一根手指头,还有你的女儿,你的妻子,只要不把这些事情泄露出去,你们就可以乖乖地回家,这样多好啊,何必被打的半死不活了才后悔要说出来。”

    “我呸!”这个人臭名在外,项绍雄要是相信他的屁话就是傻子,他如果说出来了不仅连累到晓尘,而且自己绝不能多活,他现在在赌,在赌晓尘会来救他们,他赌了半辈子玉石,这回是他下的最大的一次赌注,他要赌他全家的命。

    “呵呵,”闫胡歪嘴一笑,“看来项老板是不肯配合了,好!”他话锋突转,“是条硬汉子,我欣赏你,我最喜欢硬汉子了,因为折磨他们比折磨孬种有意思多了。”他古怪的说,看了项灵一眼,冲属下招招手。

    有人点头来到项绍雄这边,抱起项灵就把她与项绍雄扯开,项灵哇哇大哭。拉着项绍雄衣服不肯放手,结果那人狠狠的向她手打去,白皙的小手顿时红肿一片,项灵吃痛,只好放开手。

    卓隽木讷空洞的眸子闪了一下,露出心疼神色,愤怒的瞪着项绍雄。恨声恨调的吼道。“项绍雄,算我瞎了眼当初选择嫁给你,你为了一笔拿不到手的钱抛妻弃女。呵呵,现在报应了吧,你也被抓进来了,你就算不为我们想想。你总该为自己想想吧,还是你当真要钱也不想要命。”

    眼见着女儿被打。项绍雄怎么会不心疼,只不过他实在不能说,面对卓隽的质问,他也不能解释。

    项灵哭喊着被抱到闫胡那里。他吸了一口烟白雾从他嘴里吐出,喷到项灵脸上,浓郁的味道呛得她连连咳嗽。闫胡邪笑一声,滚烫的烟头摁在项灵娇嫩的手腕上。疼得她哭得不成样子,叫喊着,“爸爸,救我,爸爸。”

    “闫胡,你真不是东西!”项绍雄目龇俱裂,挣扎从地上爬起来,却被人死死按在地上跪下。

    “我不是东西?”闫胡自嘲一笑,“不是东西的是你,眼看着妻女受折磨还不肯说出来吗,我不介意让她们在痛苦一点。”

    酒店里

    晓尘闭目养神,忽然眼睛陡然睁开。

    阿南拿了一沓资料从房外急急走来,“小姐,都收集出来了。”

    “走。”晓尘二话不说站起来,酒店外,天色更晚了,路上再也看不到几个行人,唯有穿的花哨暴露的女子时而娇笑走过。

    阿南在前面开车,晓尘在后座狂补刚刚得来的资料。

    张得生这棵大树不是那么容易拔出来的,要想拔出他,得先把它周围的土清理干净了,他有两个得力助手,一个是闫胡,另一个叫邹番,闫胡这个人非常的难缠,他除了心狠之外,亦是精明能干,道上都传他早年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从小尝遍人情冷暖,比一般小孩都要早熟,仅是十六岁的年纪就已经是当地的毒瘤恶霸了,警方多次围剿他都未成功。

    人一生下来心肠都是善的,他虽然做了很多恶事,从各个渠道运用不正当手段得来了钱,他也没忘记孝敬曾经给过他一口吃食的人。

    尤其其中有位老太太,她有个儿子,只不过常年不在家,因此对闫胡格外照顾,闫胡没有父母,所以对老太太当成母亲一样孝敬,就在那一天快要过年了,她儿子回来了,看到从前还需要母亲给一口饭才能活下来的闫胡,现在出手阔绰,轿车开着,美女搂着,就舔着脸问闫胡能不能带上他一起发财。

    闫胡这行当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他怎么能拉老太太的儿子入伙,若是出了意外,白发人送黑发人岂不凄凉之极,所以闫胡拒绝了他。

    那个老太太的儿子本就不得志,而且又是心胸狭隘之人,他被拒绝了心里怒火燃烧,就怂恿老太太帮他助警察抓住闫胡,如此一来他和警局达成协议,他不仅能谋到一个职位,还能得到一笔奖金。

    一边是闫胡一边是儿子,老太太肯定得向着自家儿子,那天晚上,阴云密布,没有月光星辰的夜晚格外黑暗,警察埋伏在房子四周,警惕戒备着。

    老太太的儿子打电话给闫胡,说老太太得了急病,快要不行了,想要临死之前见他一面,闫胡当时正扑在一个美女身上,听了消息立刻马不停蹄地赶过来,没想到,迎接他的却是自己的死期。

    闫胡被逮捕了,老太太万分愧疚,偏还正义凛然的跟他说,“苦海无涯,回头是岸。”闫胡定定的看着眼前这位年迈的一直被他当做母亲的老人,他很平静,比任何一刻都平静,用着自然的像是吃饭一样的语气轻笑说,“谢谢你,谢谢你又教会我一个道理。”

    闫胡进监狱了,判刑五年,也亏了他当初善心未泯,从未伤害过一个人,更何况它也没成年,所以只有五年的刑期,不至于丢了命,五年之后他出狱的那天首先来看了老太太,她更年迈了,老眼昏花,离得闫胡很近很近还是看不清他的样子,直到闫胡说出名字。老太太激动地打翻了盆子,她说,“好孩子,我对不起你。”

    她儿子做了警察,得了奖金后到处去炫耀,刚开始半年表现的还不错,渐渐地他觉得如此平静的日子太无聊了。只是领着那么点薪水。要车要房都买不起,再漂亮的美女也只能看着,顶多心猿意马一下。

    后来。他想起闫胡未进牢房之前的日子,真是潇洒痛快,他又想,闫胡那个废物都能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最终还是栽到他手里了,他没理由比闫胡做的还差呀。此念一出,他果真走上了不归路。

    他虽然没有闫胡的聪明,不能令小弟们心服口服,但是他胜在心狠。小弟都惧怕他,倒也混的风生水起,可他太不是个东西了。闫胡富裕了尚且知道滴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对老太太百般孝顺。而他有了钱之后只顾自己消遣娱乐,完全把亲生母亲忘到脑勺后去了。

    老太太家里本就贫困的很,前些年一直有闫胡孝敬她,还给她请来阿姨,倒是过了几年的老太太的优越生活,可是闫胡倒了,儿子起来了又不管她,老太太又悔又恨,一见了闫胡之后道尽了委屈,辛苦。

    若是她仅仅说了这些,闫胡或许还会同情她一番,但是后来她又提到了当年她给闫胡的种种恩惠,闫胡何等聪明,岂会看不出她的心思,无非是想让他念起她的好,如果还能再次发达的话重新帮她过上老太太的优越日子。

    有其子必有其母这话说的一点不差,这个老太太比起她儿子的贪婪只多不少。

    如果闫胡是从前的闫胡他肯定会如了老太太的愿,不过他已经改变了,在入牢的那一天起他就变了。

    老太太还在侃侃而谈,万万想不到一把深入肺腑的匕首,她不敢相信的看着闫胡,鲜血从嘴角溢出,死不瞑目。

    那一刻,闫胡的心是颤抖的,他是第一次杀人,他不是说多恨老太太,多恨这个被他曾视为母亲的人,他想明志,他要证明自己的改变,祭奠过去,用她的鲜血为他洒下新一轮的里程碑。

    闫胡虽入牢五年,但他余威犹在,特别是老太太的儿子以暴力管理属下,不得人心,如今闫胡的回归令一众从前的小弟拥戴,成功推翻了他。

    他没有杀他,把他送到了警察局,也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不过,这个人作恶多端,比昔日闫胡还要令人深恶痛绝,他这一入狱就等于进了阎王殿。

    晓尘看完了闫胡的资料,唏嘘不已,作恶的不一定就是坏人,不作恶的人不一定就是好人,都说魔亦有道,虽世态炎凉,然他未曾想真正做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就从他报恩这点便看得出来此人本性不坏,后来的一切他做的确实是绝了点,但也是被逼出来的。

    再说后来他为什么来到张得生手底下做事,闫胡非常有本事,在他带领下,他的势力一天天壮大,惹到了警方的关注,当时出动了武警势要将他剿灭,都说民不与官斗,他手底下虽然有人有枪,但是万万比不过装备精良的武警,就在他举头无错之际,武警们都撤退了。

    原来是张得生早就注意到了他,对他甚为欣赏,动用他的人脉替闫胡解决了这个麻烦,闫胡知道,要想爬的更高,要想无后顾之忧,必须依靠大势力才行,如今就是个难得的机会。

    他带着众小弟归入他营下,为其做事,他能力出众,有头脑有狠心,很快得到张得生的赏识,成为了他的左膀右臂。

    而且闫胡行事更加谨慎了,在外人看来他根本无懈可击,他没有父母,没有孩子,也从未听说过他喜欢哪个女人,一个人的道路,注定会使他心肠更狠更硬。

    “真是个硬茬子!”晓尘无奈的摇头。

    说起这些资料都是她让阿南收集来的,阿南表面上退出江湖,可她从前的人脉还在,像她这种被国际刑警通缉的人物,认识的人也不一般,让她收集点未被故意隐瞒的资料实在绰绰有余。

    她翻了一页a4纸,又看了邹番的资料。

    邹番的经历就没有闫胡那么惊心动魄,他说是张得生的左右手,实际上他和张得生是有亲戚关系的,很多人看在张得生的面子上叫他一声邹爷,但到底在张得生手底下做事,也是有能力的,不过在闫胡来了之后张得生明显没有那么器重他了,他在众人面前的地位也是一落千丈。

    这么尴尬的关系,晓尘想不动点心思都对不起他们,不过再往后看他的资料竟然就没了。

    晓尘微讶,“怎么邹番就这点信息?”

    阿南笑了笑,“小姐想知道什么,尽管问我好了。”

    “你知道他?”

    阿南轻咳一声,“我去他家拿过东西。”在拿这个字眼上,她不自觉加重了语气,似乎在腔调某些事实。

    晓尘也忍不住一笑,“那你跟我说说他吧。”

    阿南在脑海里组织了一下语言,缓缓道,“邹番这个人,有小聪明无大气魄,油腔滑调,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自认风流附庸风雅,加上长得有点小姿色,异性缘不错,哦,对了,他和闫胡之间还有一件小事。”

    “哦?”晓尘提起了兴趣。

    “邹番女朋友无数,日日换新娘,夜夜做新郎,这么说他一点也不为过,但是那年也不知怎的他看上了一个舞厅的女人,他有身份有地位又多金难得长得还不错,引得一群女人为他前仆后继,他能看上谁那个人应该高兴都来不及,但是那个舞女就很有个性,她对邹番不理不睬,越是这样,邹番还越对她上了心思。”

    晓尘心里无语,怪不得总听人说,男人就是贱,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其实不光是男人。

    随便一个人如果喜欢一个人或物,偏偏求而不得也心痒难耐的很,得到了过不了几日又厌了,只要是个人就会喜新厌旧,像那种能够专注长久的人不是没有,是很难得。

    “邹番每天都去那个舞厅给她捧场,一掷千金,在当时也算佳话一段,终于那个女人决定与他单独相见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