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先到我家(二)

紫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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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镜兄就那样躺在地上,我跪在身前,旁边立了个“卖身葬父”的菜板。就这样,不一会儿就有人过来扔银子,小半个时辰过后,地上就堆满了厚厚的一层铜钱,黄灿灿的,铜钱上面散了些碎银子,看上去黄白相间,十分好看。不过,对于那些视金钱如粪土的人,可能就没心情欣赏了。

    来之前,我还在电视上看见过乞丐骂城管滚你娘的事情,当时我还不相信,现在看来,这做乞丐的收入还真它马的好。

    具体事情是这样的,说有一个城管,他老人家受上头指派,说要整改市容,严格打击非法上街乞讨,不在乞讨区乞讨以及在三环以内乞讨的乞丐。这哥们儿收到命令,便开车出去巡逻,后来瞄上一个在闹市区乞讨的乞丐,这哥们儿提了警棍儿就过去,一番推搡、催促过后,乞丐火了,冷哼了一声,接着嚷道:“管什么管,你一天才多少钱?哥一天六七百,老家还盖起了二层小楼,都是这老本行给的,你。。。”

    我愣了会儿,随手抓起一把铜钱,接着,松了松手,让铜钱一枚一枚从手心滑落,心里乐开了花。

    由于我下手并不重,水兄躺了没多久便醒了过来,他爬起来半坐着,扭头看了一眼菜板,顿时怔住,好一会儿,才嘟囔着扭头看向我,“我靠!棉花,我要有你这样的儿子,非把他淹死在尿桶里不可,还就选他满月那天,我告诉你,你个没。。。”

    水镜转过头来看我时,突然愣住了。“棉花,你,这。”

    我没理他,直到手中的铜板全都落下,我又抓起来一大把,没办法,这感觉实在是太爽了,毕竟这成就,啧啧啧,谁都愿意数钱不是?

    水镜见我不理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发现没用,干脆往前凑了凑,抓起一把铜钱,学着我的样子玩儿了起来。

    我死死的望着钱堆,看见凭空多出一只手来,还抓了铜钱,一揪心,我赶紧抓住那只手,不停的抖了抖,嘴上念叨:“放开,放开,快点儿放开。”,其实也就一百多两银子,我这毛病,多半是范晚给害的。在吴越,这家伙叫了我几声哥之后,就成功过上了上流社会的生活,哥赚了那么多钱,都塞这货嘴里了。每天银票过来,银票过去,也没见过银子到底是啥模样,今日一见,果然十分投缘啊。

    “哼!”水镜冷哼了声,扭头看向我:“棉花,难道你眼里只有钱吗?”

    我一愣,回过神来,赶紧放开水镜的右手,做出一脸怂样,嘿嘿笑了两声,接着伸手指了指铜钱,说道:“水,水兄,这,这东西有魔力,看了勾人魂儿。”

    “去,去,去,别跟我贫嘴。”说着,水兄顺手抓起一把铜钱,“这些,可都是用我的名声换回来的,你我,二,二八开,你二,我八。”

    “嗨,你才二呢。”既然水兄露出了狐狸尾巴,我也不想在跟他装纯,“还我二你八,哪儿用了您老的名声?你是我老爸吗?呵呵,我还跪了小半个时辰呢,你丫这回占便宜可占大了。”

    水镜老脸一红,急道:“谁愿意做你爸了,我是说名声,我水镜先生的名声。”

    他这么一说,我乐了。他躺下这半个时辰,人流来来往往,不管是大叔大妈还是青年才俊亦或妇女儿童,没一人提起过水镜二字。

    见我愣住,水镜笑了笑,开口道:“怎样,这回总被我说中了吧。”

    我没理他,顺手招呼了旁边路过的一个行人,笑着问道:“这位爷,您贵姓?”

    那人一拍胸口,抬高了调调:“俺姓王,叫狗蛋儿。”

    顿时,只听噗嗤一声,我还没说话,水镜就笑了起来。我没管他,直接开口问王狗蛋儿:“王兄,你可认得此人?”

    王狗蛋儿仔细的瞄了水镜几眼,抬头望着天空想了一会儿,开口道:“俺不认识。”

    我怕水镜不死心,继续问道:“那,王兄,你可听说过水镜先生?”

    王狗蛋儿抓了抓后脑勺,想了一阵,摇头说:“俺,没听说过。”

    水兄还不死心,他呆了呆,快步走上前来,一扬右手道:“这位兄台,你好好想想,水镜先生原名司马徽,字德操,川西颍川人。”

    王狗蛋儿想了一会儿,实在是不知道什么水镜先生,只当我们在搞他,这家伙心里窝火,当下喘着粗气,大声说了句:“俺不知!”,便转身走了。

    王狗蛋儿走后,我看着水镜笑了笑,开口道:“得了,水兄,你也甭叫什么司马徽了,改叫司马屁吧,只要你改叫司马屁,我们就二八开,我二,你八,还额外多给你两文,你看行不?”

    水镜瞪了我两眼,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流,这家伙不死心,又拉了十几个出来问,结果还是没有一人认出他来。

    我站在一旁,看的累了,随口嘟囔了几句:“司马屁,一天到晚屁事多。”

    司马屁的耳朵好像不是很好,或者,他并没认真听我说什么,只是拉着路人,一个一个反复的问。

    我等的无聊,便将菜刀和菜板还给了那屠夫,又让他给了个麻袋,按照事先说好的三七开,将他那三成给了他。

    聊了一会儿,屠夫说他最近生意不好,赶明儿也找个托儿来演,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夸了他几句,便提着一大麻袋钱走回水镜的身边。

    前面有两妞儿刚走,一副急匆匆的模样,还说着话。

    “小姐,那人得是是流氓吧,这都老大不小了,怎么还这样。”

    “素绢,谢谢你啊,呸,臭流氓。”

    说着,那被称作小姐的女人回过头来,狠狠地瞪了水兄一眼,我见她眼中有杀气,赶紧往后退了几步。

    那两个小妞走后,水兄长叹不已,我走上前去,拍了拍他的肩膀,没说话。这种感觉我懂,想出名想疯了都这样,我以前在公司里写稿子就这样。

    好一会儿,我才红着眼开口道:“水兄,没事儿,你还有哥们儿我,这些钱,我们一起花。”

    水兄不说话,默然点了点头。后来,我发现水兄的话越来越少,就更加的关心他,因为我怕他憋疯了,半夜睡醒起来,找菜刀砍我,这好不容易到最后一个妞貂蝉了,要是死在这里,那可就太狗血了,我要讨好他,我应该讨好他。

    再后来,我们买了马,准备好干粮,便连夜朝四川进发,整整五天五夜,我们日夜兼程,几乎没有下马,水兄的眼睛肿的跟熊猫似得,我笑他,他说我像狗熊,我一急,问他为什么,他也不说,就骑在马上笑。

    一百多两银子,除去裤子和干粮钱,就只剩了七八十两,只够买一匹中马。

    就这样,五天五夜,我两换着骑。等到了水镜家时,这匹马肚皮上的排骨都露出了形来,我数了数,左右两边加起来,刚好八根。买这匹马之前,我仔细看过,可壮着呢。现在总觉得苦了这马,心里怪难受的。

    不过,那天回来,我们太累,到水镜家中,倒头便睡,第二天下午起来的时候,水兄告诉了我一个好消息,那匹马跑了。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告诉他没关系,我本来就不喜欢骑马,因为是在他家,马是他栓的,可能是因为昨天回来太疲倦,水兄也没太在意,马跑了也很正常。

    可能,是因为回到家的原因,水兄的话也多了起来。这也难怪,有时候,那些看上去,并不是很明显的伤害,却最容易让人陷入沉闷,无法自拔,有的人,是为了爱情,而有的人,则是为了名利。

    就像,最让人心痛的,可能只是一个眼神。

    为了爱情,当你深爱着一个人,而她却对你不闻不问,甚至厌恶,这些,你都不会感到心痛,反而会觉得,她是在撒娇、调皮。可,如果忽然有一天,她的左手中指上,戴了一枚戒指,你会突然发现自己曾经有多傻。

    为了名利,你的感受便和水镜差不多。

    下午五点左右,该做饭的时候,水镜突然对我说,他很感激我这五天来一直把他当兄弟,于是,他决定晚上杀猪给我吃。

    我恐他唬我,到后院儿猪圈一看,果然有只大肥猪,当下两人忙活着将这畜生绑了。水镜磨了磨刀,正准备招呼,突然院儿外一人大喊道:“慢着,不要杀我的猪?”

    我和水镜互望一眼,表情疑惑,正要开口问时,那人已经走了进来,指着水兄便破口骂道:“司马徽,你怎么偷我家的猪呢?”

    水兄耸了耸肩,“没有啊,麻子,这是我家的猪,你看,这是它的咪咪。”

    麻子嚷道:“废话,谁家的母猪没咪咪,说你偷我家的猪你还不承认,你。。。。”

    麻子骂骂咧咧了半个多时辰,别说水兄受不了了,我都快要受不了了。

    “够了!”水兄大吼了声,“这猪你牵走。”

    “哼!”麻子冷哼了声,接着放开母猪,在它脑袋上套了个环儿,牵走了。

    我和水兄一夜无语,吃了些素菜,便睡了。第二日一早,麻子牵着母猪来敲门,陪着笑脸说:“呵呵,司马哥,对不起啊,我认错了,我家的猪,它,它昨晚回来了。”

    水兄知道麻子嘴贱,也不愿招惹他,笑着取回猪,让麻子去了。

    水兄还想杀猪吃荤,我赶紧制止他,围绕着这头母猪走了几圈,忽的停下,大喊一声:“猪神,请受我一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