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鲁有脚

风中的挽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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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日中午时分,云歌独自进了杭州城。杭州人烟辐凑,士民繁庶,商旅往来,隐隐有江南第一繁盛地之势。

    漫无目的地走在杭州城里,目睹繁华街市,云歌却没心思欣赏风景,云山派缺钱的事情一直困挠着他,说寝食难安那是假,但茶饭不思却一点也不为过,今天却是特意来散心的。

    到得一家酒楼前,云歌忽然感到有点饿了,一抬头,长长的酒旗上大书四个字——“有间酒楼”。得,不知不觉中倒走进了自己的地方。

    青衣小帽的伙计早已迎将出来,连珠炮似得把酒楼的拿手好菜报了出来,并说这里临近西湖,坐在二楼就可以看到苏堤春晓,柳浪闻莺。

    云歌心中一喜,想不到自己有段时间没有来,这里的伙计变得这么专业了,于是也不推辞,跟着小二进了酒店。

    一见酒店,却看着曲非烟向他招手:“云大哥,你怎么来啦。”

    云歌对他笑着打了个招呼,刚想走过去,却见她匆匆忙忙地往前跑去,嘴里还说道:“一会儿我来找你玩,你先点东西吃。”也不知道她这么风风光光的是去做什么。

    朱贵一见帮主驾到,连忙迎了过来,云歌有意“微服私访”,便使了个眼色给他,留下满腹狐疑的朱贵一个人愣在那里,自己拾阶而上,便往二楼雅座走去。云歌盘下酒楼以后,只派了朱贵和蔡金两人打理,另有几名弟子暗中护着,防止有人闹事,此刻倒也没有别人认出云歌。

    “一壶花雕,一碟茴香豆,二斤牛肉,再炒几个小菜。”云歌毫不犹豫地点了几道菜,这店中的菜肴都在他《掌门手册》中记着呢,此刻熟练地报出,却把小二蒙了个正着,还以为他是一个熟客呢,怎么报的菜都是套餐中的,一个不多,一个不少。

    云歌笑眯眯地看了看小二,心道,别看了,这些套餐是我定的。

    没过多久,酒菜已经上齐,云歌还是第一次在自家酒楼吃饭,此刻酒菜香溢四座,举杯下箸,痛饮大嚼起来。不得不说,这酒楼位置还真不错,透过窗户,正好可以看到画桥烟柳,云树笼纱,说不出的心旷神怡。

    要是再来点小曲那就爽了,云歌突发奇想,要是客人在这一边喝着小酒,一边听着“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于断井颓垣……”,该有多享受呀,酒楼的生意也会跟着好起来吧。

    再想着,忽听得楼下一声轻响,原本还挺热闹的酒楼一下子便安静了下来,云歌探头一看,只见一位容貌清俊,气宇轩昂的男子站在一处略高点的台子上,前面一张桌子,桌子上是一块两寸长一寸宽的醒木,他本人着青色长衫,背对着西湖,拿着一柄折扇,时开时合,眉飞色舞,神情夸张。

    竟然是个说书人!云歌一看这架势就知道对方身份,心中却是欣喜万分。这个朱贵还真是个会做生意的人啊。

    只见醒木一拍,说书的男子朗声道:“书接前文,北平王罗义升堂问案,专门审问配军响马案件……这金甲铜环真会说瞎话,说得活灵活现,天衣无缝。北平王怎么问他们怎么答,听不出破绽来……”

    这一段《隋唐演义》说得是活灵活现,云歌听了也忍不住拍案叫好!

    没一会儿,说书人站开折扇摇了几下,一副翩翩公子,儒雅小生的模样,醒木再拍:“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在一片的掌声中原本的说笑怒骂一扫而空,向着诸位客人一个作揖,下了台子后小二哥马上搭着毛巾迎了上去:“饭菜都已经按爷吩咐的备上了,二号厢房。”

    见说书人进了厢房,云歌正想把朱贵叫过来问问情况,忽觉背后微风一掠,他一手反探出去,恰恰捉到了一只手,这只手刚刚插进他背囊中,一下被他捉住,不禁“呀”了一声。顿时,满楼的目光齐刷刷地往这边看过来。

    云歌回身一看,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小伙面红耳赤地站在面前,一只粗大的手掌正落在自己掌握之中,当下一阵恶汗,连忙甩开。另一只手却举杯笑道:“原来是你呀!好久不见,一见面还是这么爱闹着玩,掌柜的,再加一副杯箸。”

    酒楼闹贼对生意上可不大好,既是自家酒楼,云歌自是不会声张,又见此人圆头圆脸,憨头憨脑的,身体却虎背熊腰很是壮硕,尤其是面红耳赤的样子,一点也没有做小偷的精明,心中很是好奇,而且从刚才对方偷东西的身手来看,武功修为也不弱,倒真是存了心想要结交结交。

    听云歌这么一说,众人心中释然,酒楼瞬间又恢复了刚刚的喧嚣,店小二手脚更是利索,已将杯箸送了上去,朱贵是个聪明人,还特意添了两道菜,一并送了上来。

    那名男子坐在桌前,脸涨得通红,神情甚是扭泥,两只手却是不知该往哪里放了,心中更是羞愧不已,第一次做这种事就被人捉了个现行,这叫人情何以堪呀。

    云歌给对方倒了一杯,说道:“这酒楼最有名的就是这花雕了,兄弟尝尝。”

    那人不知云歌藏得什么心思,自己做贼被抓,对方却不点破,还邀请自己喝酒,想就这么跑了,怕有点不妥,于是讪讪地笑了笑,便不客气地抓起酒杯一饮而尽,顿觉此酒入口绵甜,香气浓郁,尾净余长,忍不住说了声:“好酒。”

    云歌也不说话,忙给他满上,说道:“自古美酒配英雄,再来一杯。”

    对方脸一红,连忙说道:“我不是什么英雄,我只是个乞丐。”嘴上这么说,手却不由自主地捧起了杯子,想了想,又改口道,“不对,是半个乞丐。”

    云歌被他认真的模样逗乐了,笑道:“乞丐也有半个的?”说完才注意到,这人身上穿得破破烂烂的,倒还真有点乞丐的样子,不过比城里的那些丐帮弟子要干净不少。

    那人忙着喝酒,没有说话。云歌想了想,说道:“一半乞讨,一半行窃?”

    话一出口,对方立马又脸红了,连忙挥手道:“不是的,不是这样的。今天是我的第一次……”

    云歌无语,敢情你的第一次就给我了?想想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于是鄙夷地看着他,说道:“第一次就不成功,你真没用。”

    “第一次不成功很正常的吧。”两杯酒下肚,对方说话终于正常了,“我想加入丐帮,只不过是一个构思,还没有成为事实,所以是半个乞丐。”又一杯酒下肚,那人也不客气,伸手就抓了块牛肉塞进嘴里,看样子倒真像没很久没吃的样子。

    经典的逻辑呀,《大话西游》里唐僧不会是跟你学的吧。云歌心中暗自猜测这家伙会不会是某个小说中的高手,嘴上却是一个劲地找好听的话说:“兄台玉树临风,风流倜傥,入了丐帮岂不是亏了。”

    “……”对方没有说话,认真思考了半天,终于说道,“我还是有点自知自明的。”

    云歌越看越觉得这家伙顺眼,认真起来,傻傻的样子比郭靖还可爱,正想继续套套近乎,就见曲非烟大大咧咧地一拍他的肩膀:“鲁有脚,你怎么这么没用啊!连他身上一点东西都碰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