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初来乍到(下)

林惟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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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等我们把大大小小的会都开完,终于迎来了正式的开学典礼。典礼在足球场上举行,辅导员通知我们,全过程都站着可能会有些累,c大是民主开放的学校,允许同学们从宿舍搬凳子去坐着听。

    于是,两千多人就像两千多只蚂蚁搬家一样,扛着凳子在足球场集合排队。班长高云长(因为与关云长同名,他已经收获了一个外号关公)对哈欠连天且十分散漫的我们吼道:“我们经管学院的学生,是c大最高分录取的学生,所以大家一定要精神饱满,不能丢了学院的脸!”

    “关公,这两件事有什么必然联系吗?”有人反问他。

    他自己也觉得没道理,于是换了个说法:“一会儿主要是校长发言,我觉得大家的态度应该更积极一点,毕竟我听说四年里见校长的机会只有两次,一次是开学典礼,一次是毕业典礼,所以今天应该把握住第一次机会啊!”

    大家一致同意,这个理由还算靠谱。

    几天来的生活,已经让我认识到班长这个职位的特殊性。事无巨细,从推荐新生代表到填表格收班费,统统都要管,短信发到手软,电话打到欠费,结果宿舍里一听见集体手机震动的声音,还要齐声抱怨。累死累活地忙些杂事,偏偏手里还没有实权,不过是决定早上7点15集合,就被睡眠不足的群众集体弹劾,最后不得不把时间改成7点45,还要歉疚地表示没有考虑到大家的需求。

    但是,我觉得高云长也算乐在其中。毕竟,除了同宿舍的几个人外,大家互相之间还没说上几句话呢,他就已经和全班混得脸熟了。

    当大家发现校长就是一个小黑点而且讲话也分为三大部分五小部分的时候,立刻就没了兴致,开始聊起天来,聊的话题其实挺无聊的,就是高考。

    “我a志愿报的z大,差了1分!”

    “握个手握个手!我也报的z大,差了3分!”

    “我理综最后一题选择题改完答案忘了涂卡!6分啊!给我加6分我肯定不在这里!”

    “我是超常发挥的,还有10分省三好加分,唉,你们怎么都这么厉害啊?”

    “那你男朋友也在北京吗?”

    “那你女朋友出国了啊?”

    “那你妈妈本来不希望你离家太远咯?”

    “那你其实复读了一年,考了两次才来c大的哦?”

    “……”

    不经意间突然发现,原来不只是我,每个人都一样啊。原本以为人生的航向应是在那些不眠的深夜里慎重决定的,但事实上,命运的骰子就在某个平凡的教室里,在迷糊的一瞬间,手一哆嗦就被轻率地掷出了。

    15.

    看着刚刚打印出来的课表,我有一种恍然如梦之感。

    收拾行李准备来北京的时候,我问我哥,我需不需要买个新书包。他劈头盖脸就骂了我一顿:“你看哪个大学生背书包的?就那么几本书,手里揣着就行了,你说你穿条吊带裙,背个炸药包算怎么回事?”

    我一想,对哦,好像电影里的大学校园,都是一派白衣飘飘的景象,无论是帅气的男主角,还是美丽的女主角,都没有用过书包这么不上档次的道具。

    于是我就背了个容积只有一把太阳伞的泰迪熊小包来北京了。

    我哥说:“对嘛!你要是早有这样的觉悟,至于从小到大只有你暗恋别人的份,别人暗恋你还要追溯到小学三年级吗?”

    我信了他的邪。

    一周七节数学课!高等代数微积分!我上高中的时候一周才六节课!大学的数学课怎么能比高中还多呢?不是说大学就是吃喝玩乐拥抱自由吗?那为什么有这么多数学课?

    男生们把全班统一订的课本搬到女生宿舍楼下,我让张月同帮我代领,自己攥着钱包迅速坐地铁出门买书包。

    我哥看到我的新书包肯定会崩溃——全黑色,设计感缺乏,唯一的优点就是夹层多,容积大,这也是我对店员提出的要求:“够大,装的东西够多就行!”

    16.

    这段时间,和室友们同进同出,我也对她们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谢非岚漂亮、活泼,喜欢谈恋爱以及指导别人谈恋爱,刚刚和到美国读书的男友分手,迅速又接受了追求她许久的另一位中学同学。

    至于白绮瑞,我果然猜得没错,她的家境优越,架子上整整齐齐码了一排看上去就很高级的化妆品,衣橱里也全是时装名牌。

    而张月同则保持了高中的生活习惯,开学才一周,就光顾了图书馆四次,每天晚上十点半刷牙洗脸,十一点的时候一定躺在床上,早上六点半起床,比闹钟还准时。所以她总是肩负着买四份早饭、占四个座的重任,能者多劳就是这个意思。

    至于我么,不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闲暇的时间里,好像都在梦游。

    辅导员让我们选宿舍长,我们当然一致推选了张月同。

    在她的领导下,622宿舍召开了第一次卧谈会。

    卧谈会的主要内容为:小学时喜欢的人,中学时喜欢的人,现在喜欢的人。

    好像自从看得懂电视里亲嘴的桥段后,女生之间的小秘密就只剩下了两个主题:闲话以及喜欢的人。

    然而,除了谢非岚确实有些轰轰烈烈的故事可以说之外,我们另外三个人都遵循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的历史规律。

    张月同暗恋她们高中的年级第一,理由是,有次考试她忘了带2b铅笔,年级第一以神速答完了试卷,然后把自己的2b铅笔借给了她。

    从此以后,每次考试她都假装自己忘了带2b铅笔。

    白绮瑞则对初中时的前桌念念不忘许多年,理由是他上课的时候总喜欢转过来看着她。

    “他帅吗?”我们问。

    “不怎么帅。”

    “那你为什么还惦记?”

    “谁让他总是盯着我看啊!”

    “人家看看你,你就喜欢上人家了啊?!”我们都对她的逻辑十分震惊。

    轮到我发言时,我还真有些不好意思。

    我高一的时候被我爸逼着来北京参加奥赛培训,说白了就是掠夺性智力开发,而我刚好是那种烂泥巴扶不上墙的类型,压根没有智力可开发。我们学校只有三个名额,根本轮不到我去,我爸还走了些后门,他说就当去旅游了,结果培训的地方居然有门禁,害我被折磨了半个月。每天上课时,教授就会问,xx定理你们学过没有?前排的同学就拼命点头,我当时想死的心都有了,感觉前途茫茫,xx定理,别说学了,我听都没有听说过。和我住同一间屋子的几个女生,每天洗澡居然要计时,她们讨论问题时,我也坐在床上写写画画,装成大神的样子,冷艳脱俗。不过,我想她们后来也看出来了,我压根一点都不会。

    我虽然成绩还不错,但从来没有学习过奥赛,我爸天真地以为我能一口吃成个胖子,事实上,我每天都在试图自娱自乐。我决定不跟着大家一起早起占座了,反正我也听不懂,便坐在后排看《红楼梦》。后排人不多,基本上都是不听课的那种,令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一个男生,他个子很高,是那种棱角分明的脸型,戴一副黑框眼镜,头发有些凌乱,手里总是攥着一个魔方,他不停地把魔方打乱再重组,手法之快令我眼花缭乱。那几天我总是偷偷留意着他,他的长相气质不是那种引人侧目的帅气,但是偏偏戳中了情窦初开的我。

    最后一天是摸底考试,整张考卷我唯一确定的两个空格就是姓名和学号,答得十分艰难。考完试立刻出成绩,然后开颁奖典礼和结业典礼,他站在明亮的台上领奖时,我第一次正大光明地欣赏他的长相。虽然没去成故宫和长城,但我感觉自己没有白来北京一趟。

    “然后呢?”她们问。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呀。”我说。

    “你没有试着搭讪什么的?”白绮瑞很好奇。

    “试了,但是被我搞砸了。我每天直勾勾地盯着他的后脑勺看,他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我忧郁地说:“你看,你初中前桌盯着你,你到现在都念念不忘,可他完全没有接受到我的脑电波。我想,这样下去不行,所以,最后一次晚自习,我特地坐在他的正后方,拿了一本英文版的《傲慢与偏见》大声朗读,我原本以为他会转过身来的,哪怕是说‘同学,你能不能小声点’也行啊,结果他收拾书包,头也不回地走了。”

    “你应该直接冲上去说,帅哥,我看上你了,留个号码吧!”谢非岚恨铁不成钢地说:“或者干脆色*诱,穿一条超短裙,在他面前晃啊晃的,办法多得是!”

    “我并不是没办法,而是没自信。”我叹了口气说:“那时候我又矮又胖,脸上还长满了青春痘,除了我爸,估计没有几个男生会正眼看我。”

    她们沉默了几秒,接着问:“我们还是没明白,你喜欢他什么?”

    我想了想,说:“帅。”

    “……肤浅。”

    可是,我的理由总比2b铅笔好一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