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巡夜

揽月妖姬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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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樱桃树下,种着草莓,柯暮霭的草莓,都是直接种在林子里的,在茂密的樱桃树下,东一堆,西一片,里面杂草基本上都被清理掉,像葛藤、线麻这种,或是带刺,或是大只的,统统不留,然后种下马齿笕,油麦菜,蒲公英,刺嫩芽,小根菜,大叶芹这样能吃的野菜,游客也在采摘草莓和樱桃的同时,也可以采些野菜。

    整个暮霭山庄出产的东西,无论是水果还是野菜,不上一点化学肥料,也不打农药,长得没有市场上的大,卖相也不是很好,但是真真正正的绿色食品,味道十分浓郁,尤其是其本身的特有的香味,一斤草莓带回家,很快整个房间都会被草莓特有的甜香充满。

    进园需要交二百块钱,其中一百块钱是押金,进去之后随便吃,但不许糟蹋,事先讲明园子里有摄像头,一旦发现糟蹋,会派人进去制止,并且立刻带出来,加入山庄的黑名单,不许再进任何园子。如果没有糟蹋,出来的时候会返还押金,如果想要带走,无论是水果还是野菜,一律按照三十元一斤收费,不讲价!

    柯暮霭这么种法,产量自然就低,成本又高,最主要的是,价钱定的高些,也避免了被人抢购一空,刚开园就罢园,如果等到过季之前还没有卖完,柯暮霭会让人进去把东西收上来,樱桃和草莓做成果脯,和山野菜一起拿到网上卖,价格没这个高,但也很有赚头。

    晚上是篝火晚会,万柳塘和金沙滩,两处共二十多个火塘,视游客多少制定点多少个,大家在篝火边上唱歌跳舞,吃着山里出产的各种零食、烤肉,晚上就住在帐篷里,顶着夜空做|爱做的事,当然有很大一部分更喜欢野战。

    天黑之后,柯暮霭和景云松亲自带着贵鬼和小腊巡逻,身后跟着四个保安,沿着山道往山阴河方向去,贵鬼和小腊都已经七岁多了,柯暮霭对他俩从来不吝啬,跟保安队的那些狗不在一起养,平时都住在自己的小别墅里,餐餐都肉,日日有骨,长得跟小毛驴似的,浑身皮毛又黑又亮,而且极通人性。

    它们是从来都不拴链子的,但活动范围仅限于桃花坪,从不乱跑,看到人也不乱咬,除非有游人误入桃花坪,它们就会进行拦截,对着“游人止步”的牌子吠两声。

    它们俩是山庄动物中的王者,不管是野生的狐狸、豹猫,獾子,松鼠,兔子,还是后来放养的白貉,水貂,亦或是山庄里自己养的各种猫狗,全都要拜服它们,而且他们互相之间也都熟悉,已经形成了一种动物之间的特有规则,柯暮霭就见过山里的狐狸抓了野兔来别墅里贿赂它俩。

    贵鬼已经不认识景云松了,当年景云松走的时候,他才两三个月大,还不是特别记事,初次见到景云松的时候还凶他,景云松觉得有点受伤,特地买了好吃的,每天亲自喂它,领着他散步,从早到晚,不管去哪都把他带在身边,双方也确实很快建立起了友谊,不过贵鬼还是把柯暮霭当作第一主人,景云松只能排第二号。

    夏季的山夜,有一种让人说不出的爽快,尤其是当凉爽的山岚迎面吹来的时候,空气新鲜得仿佛雨后洗过,望着远处群山模糊的轮廓,让人有一种要腾空仙去的感觉。

    景云松就是被这风吹爽了,摸着贵鬼的头,颠颠地往前走,便走边喊:“木木让我,去巡山咧!以防敌兵,来偷宝咧!”惊起一片山鸟,在月下舞起点点暗影。

    “你幼稚不幼稚啊。”柯暮霭笑,“你以为你是小转风啊。”

    “我就转疯了怎么着!”景云松一把抱起柯暮霭,真的开始转,一口气转了几十圈,最后脚下都有些踉跄了,才把他放下来。

    柯暮霭也晕了,跟他相互搀扶着:“你闹什么鬼!”回头看了看那四个保安,没有一点交头接耳,全都目不斜视地左右往树林里看,暗叹一声,这就是有钱的好处。

    “还是在你这里好啊,这几年在北京过得太憋闷了,总有一种要窒息,喘不过气来的感觉。”景云松愉快地说,“我都不想回去了!”

    “那你就别回去了呗,把星罗还给你爸,然后来这里咱俩一起干山庄。”

    景云松沉默了,仿佛在思考这件事的可能性,不过还是摇了摇头:“我爸跟我虽然没有什么特别深的感情,但作为一个父亲,他也算是比较负责任的,我答应他,会把星罗做大做强,就算要还给他,也不是这个时候,木木,你会理解我的是不?”不等柯暮霭说完就猛然过来,抱着柯暮霭在他嘴唇上啄了下,“不理解也没问题,亲亲就理解了!”

    两人嘻嘻哈哈地往前走,后面四个保安越来越远,最后在二十米外默默地跟着,先到万柳塘看了一圈,到烤肉屋里要了两个鸡翅吃,因为今天游客多,这里保安,保洁,服务员,加起来有十多个人,领班是山庄一开业就在这干的老员工,看见柯暮霭过来,就带头起哄让他唱歌,那些游客看到这么个年轻帅气的小伙子,竟然是山庄的一把手,也都跟着喊:“柯总,来一个!”

    尤其以女性最为热烈,这里面又分为两个类别,大妈级别的都喜欢柯暮霭,而小女生都喜欢景云松,有好几个捧着一把肉串过来给他:“帅哥,唱一个呗!帅哥,照个相呗!帅哥,你怎么长的那么帅呢?帅哥,你跟小柯总是什么关系啊?”

    柯暮霭拿过话筒:“谢谢大家,这么热情,我呢,不怎么会唱歌,唱的也不好,今天盛情难却,就唱一个好人一生平安,祝愿大家,一生平安,幸福,待会每个人赠送一个烤翅,一罐啤酒!一把本山庄的野菜,想必大家也都看到了,咱们这里的都是实打实的绿色食品,把健康带回家,生生世世,好人平安!”

    他说什么不重要,长什么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东西赠送,大家齐声鼓掌。

    “有过多少有过多少往事,仿佛就在昨天。有过多少朋友,仿佛还在身边……”柯暮霭唱的还是渴望的主题曲,放在现在来唱,已经属于老掉牙的东西,不过嗓音圆润,稍微有些低沉,唱这样婉转抒情的歌曲,极为合适,尤其他在那个岁月生活过,能够将那个时代特有的东西唱出来,尤其那大妈们,都看过渴望,听他唱的时候,眼前又浮现出一幅幅过去时候的场景,仿佛一张张泛黄的黑白老照片,听上去特别有感觉。

    一曲终了,大妈们带头爆起最为热烈的掌声,有一个年纪大些的还哭了,拿着手绢抹眼泪,跟旁边的老板和儿女说:“这孩子是个有故事的,这歌唱的……是个好孩子啊!”

    柯暮霭唱完,拒绝了在唱一个的邀请,把话筒递给了景云松。

    景云松精神抖擞,告诉音响师起了伴奏,然后直接直接开唱:“二零零二年的第一场雪,比以往时候来的更晚一些!停靠在八楼的二路汽车,带走了最后一片飘落的黄叶……”景云松底气很足,尤其唱歌的时候用丹田发音,身影高亢嘹亮,半个万柳塘大大小小,树上地下的音箱里全都传出他的声音,反复环绕,听的人心胸陡然开阔,景云松气息悠长,这歌也是气长的歌,听的人受到感染,自然把胸中的郁闷什么的,全部消失。

    他看着柯暮霭唱:“你像一只飞来飞去的蝴蝶,在白雪飘飞的季节里摇曳,忘不了把你搂在怀里的感觉,比藏在心中那份火热更暖一些,忘记了窗外的北风凛冽……”

    一曲终了,雷鸣般的掌声里夹杂着年轻人的口号和女生的尖叫,有个青年过去送给景云松一瓶打开了的啤酒,景云松拿过来,仰头咕嘟嘟一饮而尽,又引起来一阵比先前更强烈的欢呼。

    还有人往前递啤酒,景云松来者不拒,被柯暮霭半路拦截:“他不能喝了,待会还要往北面去,大家的好意我们心领了,这酒我替他喝了!”柯暮霭一口气把酒喝完,然后拉着景云松快步离开,贵鬼和小腊立刻跟上,一群小孩看这狗稀奇,见他俩一来就趴在地上不动不凶,就过来拿着肉串投喂,贵鬼和小腊虽然连闻都不闻,但他们更觉得稀奇,跟他们父母要更好吃的肉来喂狗,突然见狗跑掉了,都闹着不让,有两个胆子大的甚至过来拽狗尾巴。

    有几个游客就说:“柯总啊,你这俩狗养的这么好,就留下来跟我们孩子玩一会呗。”

    其他家长也都纷纷响应,柯暮霭说:“抱歉了,这两个狗是巡山狗,看着不凶,这么大的狍子,撵上就能够咬死拖回来,你们喜欢狗,咱们山上有金毛犬,那个对人很热情,尤其是对小孩子,特别友善,只是我们山上的动物除了保安室的巡山犬,其他的都不拴着,随便到处玩,不过这会应该都是去睡觉,保安们能找到,我待会让他们领几只过来,还有其他的小狗,待会你们多喂它们点吃的就好了。”

    柯暮霭收养了不少流浪猫流浪狗,还特地买了几只金毛犬和蝴蝶犬之类的,作为吉祥物,都不拴着,山庄里随便走,保安们定期给打预防针,洗澡喂食,伤了病了给医治,其中几种繁殖的太厉害的,还要请人来做绝育措施,性子野的,都钻进山林里去自己找食物,自在地生活,性子软的,就生活在栖雁广场附近,那周围有好几个人工狗窝,每天等着人投喂,跟游客合影,耍欢卖萌,快乐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