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南宫无痕的旧情人

奇龙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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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果联系只是人们的“习惯性联想”,不具,觉得自己成了大家的负担,而忘记了他自己曾供养过大家一个月。

    他那充满忧患意识的头脑,开始积极活动起来。他想,他们这结成莫逆之交的四个人,都年轻、勇敢、肯干、积极,每天除了闲逛、习武和说说笑笑之外,还应该有别的目标才成。

    事实上,像他们这样的五个人,肝胆相照,从钱财到性命都不计较彼此,始终相互支持,从不退缩,共同作出的决定,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大家一道,都能坚决执行,四双手不论是四处出击,还是集中攻击一点,不论是秘密地还是公开地,不论是从地道里还是从壕沟里,不论是用计谋还是凭实力,都必定能开辟一条道路,达到他们想要达到的目标,不管这目标有多么遥远,有多少艰难险阻。而唯一令范晓奇感到奇怪的事情,就是他的几个伙伴根本没有想到这一点。

    他反复考虑,甚至认真地绞尽脑汁,想为四个人拧在一起的这股没有匹敌的力量,寻

    求一个奋斗的方向;他相信,只要找到了这个方向,就像阿基米德找到了杠杆一样,这股力量能够掀翻整个世界!

    这个想法一直在他的心中反复的徘徊,但却一直没有一个结果。日子就这么又过了几天,有一天,他又转到了南宫无痕的房间。

    此时南宫无痕正一个人坐在椅子上发呆,范晓奇似乎看出了他正想着什么心思,于是带着和善亲和的微笑向他问道:“喂,老兄。又在想什么呢?说出来,也许我能帮你解解愁。”

    于是,南宫无痕稍作思考,轻笑了一声答道:“那么,就满足你的愿望吧。我的一个朋友,我的一个朋友,请听清楚了!不是我,”南宫无痕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露出阴郁的微笑,“我那个省,即贝里省的一位伯爵,一位像高贵的伯爵,二十五岁上爱上了一位像爱神一样美丽的十六岁少女。她正当天真烂漫的年龄,却透露出热烈的思想,不像女性而像诗人般热烈的思想;她不是讨人喜欢,而是令人着迷。她住在一个小镇上,生活在他哥哥身边。她哥哥是本堂神甫。兄妹俩来到我的家乡,谁也不知道他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大家见她那样漂亮,她哥哥那样虔诚,就没想到问他们是从哪儿来的。况且,有人说他们出身于富贵门第。我的朋友是本地的领主,他完全可以引诱她,随心所欲地强行占有她。他是主人,谁会来帮助两个外地来的陌生人?可惜,他是正人君子,她娶了她。这个笨蛋,这个白痴,这个糊涂虫!”

    “为什么这样说呢?他不是爱她吗?”范晓奇问道。

    “等一会儿你就明白了。”南宫无痕说,“他把她带回庄园,使她成了全省的头号贵夫人;应该说句公道话,她与她的地位非常相称。”

    “后来怎么样?”范晓奇有些迫不及待的继续问道。

    “后来怎么样吗?一天,她与丈夫一块打猎。”南宫无痕随便表情没有什么变化,但是他的音很低,又说得很快,“她从马背上摔下来,昏了过去。伯爵赶来救她,见她身上的衣裳令她窒息,便用匕首将衣服划开,让她露出肩膀。你猜得到她肩膀上有什么东西吗,达达尼昂?”说到这里,南宫无痕大笑起来。

    “我可以知道吗?”范晓奇继续追问道。

    “一朵百合花。”南宫无痕答道,“她身上打了烙印!”

    南宫无痕一口喝掉手里的一杯酒。

    “真可怕!”范晓奇大声说,“你瞎扯些什么?”

    “我说的是真事,亲爱的,天使原来是魔鬼。可怜的姑娘曾经偷盗过。”南宫无痕望着范晓奇的眼睛,认真的道。

    “伯爵怎么处理的?”范晓奇继续问。

    “伯爵是一个大领主,他在自己的领地有从上到下的审判权。他把伯爵夫人的衣服剥光,将她的双手反剪在背后,然后把她吊在一棵树上。”南宫无痕继续道。

    “天哪!南宫无痕!这岂不闹出了人命案子!”南宫无痕嚷起来。

    “不错,一桩人命案子,没别的。”南宫无痕脸色苍白得像死人,“可是,看来这酒不够我喝了。”

    他抓起剩下的最后一瓶酒,对着嘴,一口喝得精光,像寻常人喝一杯酒一样。然后,他将脑袋伏在手上。面对他这副模样,范晓奇感到恐怖。

    “这使我绝了追求美丽、浪漫、多情女人的念头。”南宫无痕抬起头来说道,但并不想继续讲伯爵的故事。“现在天主也给了你绝了这种念头的机会。喝酒!”

    “那么她死了吗?”范晓奇的声音有些含糊不清地问道。

    “那还用问!”南宫无痕答道,“把你的酒杯伸过来。吃火腿呀,怪家伙!”南宫无痕嚷着,“酒我们不能多喝了。”

    “那么,她的哥哥呢?”范晓奇胆怯地问道。

    “她的哥哥?”南宫无痕反问了一句。

    “是的,那个神甫呢?”范晓奇用好奇的眼神望着南宫无痕。

    南宫无痕顿了一下,继续道:“噢!我去打听,想把他也吊起来。可是他抢先了一步,在先天晚上就抛下本堂神甫的职位逃走了。”

    “至少弄清了这个坏蛋是什么人吧?”范晓奇笑着问道。

    “大概是那个漂亮娘儿们的第一个情人和同谋,一个有头有脸的人。他装扮成本堂神甫,大概就是为了把他的情妇嫁出去,使她最终有个归宿。但愿这家伙受到四马分尸之刑。”南宫无痕的眼神有些阴森,声音中透露着隐隐的仇恨。

    “啊!天哪!天哪!”这骇人听闻的故事令范晓奇目瞪口呆。

    “吃这火腿,达达尼昂,味道好极了。”南宫无痕切了一片火腿放进小伙子盘子里。“真遗憾,这样的火腿地窖连四个都没有。不然,我要再多喝五十瓶。”

    这样的谈话使范晓奇都要疯了。他再也听不下去,便用手枕住头,趴在桌子上假装睡着了。

    “现在的年轻人都不会喝酒啦,”南宫无痕怜悯地望着范晓奇说道,“然而这一位是年轻人中最优秀的。”

    南宫无痕吐露的那件骇人听闻的事情,使范晓奇惊愕不已。然而,那番半遮半掩的吐露之中,还有好多东西模糊不清。首先,这事儿是一个完全喝醉了的人向一个半醉的人讲的。尽管两三瓶勃艮第葡萄酒落肚后,范晓奇觉得脑子里雾蒙蒙的,但第二天早晨醒来时,南宫无痕的每句话,他都记得清清楚楚,仿佛那些话一句句从南宫无痕嘴里吐出来时,就都印在他的脑子里了。一切疑问都使他产生更强烈的愿望,想把事情了解清楚。所以他跑到朋友的房间里,决心继续昨晚的谈话。但是,他发现南宫无痕已经完全冷静下来,就是说重新变成了最精明、最摸不透的人物。

    而且,范晓奇与南宫无痕握了握手之后,自己先亮明自己的思想。

    “我昨天醉得很厉害,亲爱的范晓奇,”南宫无痕说道,“今天还感到不舒服,嘴里黏黏的,脉搏也跳得很快。我敢打赌,我昨天一定讲了许多荒唐的话。”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定定地盯住自己的朋友,使朋友都感到有点局促。

    “没有呀,”范晓奇答道,“我如果记得清楚的话,你说的全是很平常的话。”

    “唔!你说的可就怪了!我以为对你讲了一个最伤心的故事呢。”他注视着年轻人,仿佛要窥透他的内心。

    “说真的,”范晓奇道,“我好像比你醉得还厉害,因为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南宫无痕并不相信这句话,便又说道:“亲爱的朋友,你不会不注意到吧,各人有各人的醉态,或悲伤或快乐。我呢,喝醉了就忧愁。我小时候,我那个愚蠢的奶娘往我头脑里灌输了许多悲惨的故事,所以现在我一喝醉酒,就爱讲述那些故事。这是我的缺点,主要的缺点,我承认除此而外,我的酒德是不错的。”

    南宫无痕这些话说得极为自然,范晓奇抱定的想法都有些动摇了。

    “哦!的确是这样,”年轻人还是想弄明真相,便这样说道,“的确是这样,我记起来了,我记得的情形就像在梦境里一样,我们谈到过吊死人的事。”

    “啊!你看得很清楚,”南宫无痕刷的脸变得煞白,但强作笑颜说道,“可以肯定,我在恶梦中常看见吊死人。”

    “对,对,”范晓奇又说,“我想起来啦,对,那是……等一等……是关于一个女人。”

    “是么,”南宫无痕几乎面色如土,“那正是我那个金发女郎的故事,每次我讲这个故事,都是醉得要死了。”

    “对,不错,”范晓奇说,“是金发女郎的故事,她高高的个儿,模样儿俊俏,有一双蓝眼睛。”

    “对,她被人吊死了。”南宫无痕说这话的语气显得出乎预料的平淡。

    “是被她丈夫吊死的,他丈夫是你认识的一位领主。”达达尼这样说着的时候,目不转睛地盯住南宫无痕。

    “唉,你看,一个人不自觉地胡说八道起来,会怎样影响别人的名誉。”南宫无痕耸耸肩膀说道,就像可怜他自己似的,“我可不想再喝醉了,范晓奇这习惯太坏了。”

    范晓奇笑望着他,沉默不语。

    南宫无痕突然改变了话题,说道:“对了,谢谢你给我带来那匹马。”

    “你喜欢吗?”范晓奇问道。

    “喜欢,不过那不是一匹耐劳的马。”南宫无痕带着淡淡的微笑答道。他似乎把刚刚的忧伤忘得一干二净了。

    “你错啦,我骑着它不到一个半钟头跑了十里路,而它看上去只不过像绕城墙转了一圈似的。”范晓奇说道。

    “啊,你让我后悔啦。”南宫无痕轻叹了一声。

    “后悔啦?”范晓奇有点不敢相信的问。

    “是的,我把它输掉了。”南宫无痕耸了耸肩膀解释道。

    “怎么输掉了?”范晓奇追问道。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早晨,我六点钟就醒来了,你睡得死沉死沉的。我无所事事,因为昨晚喝得太多,人还昏昏沉沉。我下到楼下大堂里,看见昨天那两个之中的一个正与一位马贩子讨价还价,想买下一匹马,因为他的马昨天中风死了。我走过去,见他出价三十银币要买一匹焦栗色的马,便对他说:‘真凑巧,绅士,我也有一匹马要卖。’

    “‘那可是一匹很出色的马,’他说,‘昨天我见过,您朋友的跟班牵着它。’

    “‘您看它能值一三四个银币吗?’

    “‘能值,您愿意以这个价卖给我吗?’

    “‘不卖,不过我想拿它与你赌一盘。’

    “‘你拿它和我赌一盘?’

    “‘不错。’

    “‘怎样赌法?’

    “‘掷骰子。’

    “说赌就赌。最终,哎!……我输掉了那匹马。唉!不过,”南宫无痕继续说,“我把马铠赢了回来。”

    范晓奇听完脸一沉,低着头没有说话。

    “你感到不高兴?”南宫无痕问道。

    “是的,坦率讲我不高兴,”范晓奇答道,“那匹马能有朝一日让别人在战场上认出我们。它是一个物证,一个纪念。南宫无痕,你错了。

    “哎!亲爱的朋友,”南宫无痕接着说道:“你设身处地为我想一想吧,我无聊得要死。再说,老实讲,我不喜欢那匹马。得啦,如果仅仅是要让某个人认出我们,那么,鞍子就够了;那个马鞍子可真是相当出色。至于那匹马嘛,没有了就没有了,总可以找出理由解释清楚的。真见鬼!一匹马总要死的,就当我那匹患鼻疽或皮鼻疽死了吧。”

    范晓奇仍然板着脸听着。

    “这真叫我不痛快,”南宫无痕接着说,“你似乎很看重那两匹马,而我干的事还没讲完呢?”

    于是范晓奇追问了一句:“你还干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