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六章 :天降帅哥

两颗心的百草堂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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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拍戏的地方不适合晨跑,有时候为了一场戏半夜三点就要起来了,补眠都来不及,更不会去跑步了。

    每天的运动量也有点大,都是尽量保持好体力。

    而且那地方的温差非常大,大清早可能是零度以下,也不适合跑步,重新回到学校,就好多了。

    发现人还是喜欢自己熟悉的地方,陌生的风景虽然惊艳,可是熟悉的地方更加然人觉得眷恋舒适。

    秦心回到学校已经开学了,不过泰西在这方面管理的并不严格,你只要考试考好,基本没啥问题。

    这学期宿舍里就只有秦心和陈玉了,林嘉已经出国,因为高三了,学校也没有再调整宿舍。

    两人好像还是暑假一般,两人一个房间,不过盐城气候比草原那边好多了,不会忽冷忽热,这边也安静,门口没有公路,半夜不用听大车呼啸而过。

    秦心把陈玉也拽来一块跑步了。

    陈玉长的不胖,看起来像是营养不良那样,戴着大眼镜框有点偏瘦,#大雾#绝对是眼镜框太大,把脸显得太小了,这货吃东西的速度和容量,绝对不会营养不良,但是天天看陈玉坐着看书,一到学校就恢复一名书呆的模样,秦心就忍不了。

    不知道这货属性还好,知道了,就必须抓着她一块跑步,良好的胃需要有强壮的身体支撑,否则容易发福,记忆中陈玉就是有那么点胖,所以秦心回来再看到陈玉的时候,几乎是很难认出来。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或许是那时候秦心在监狱里太缺爱,记忆中陈玉就是跟妈妈一样,有点肥胖,脸也圆润,陈玉不说,秦心都压根没有认出来这货是自己的舍友。

    这辈子决不允许这货成为那样的胖子,不过如果按程玉这吃货本质,学呆本质,必然会发胖。

    所以早上大清早,秦心拖着陈玉去跑步了,把她的大眼镜框也摘了,跑步的时候戴眼镜根本跑不好。

    陈玉也是早起星人,就是不怎么动,以前都是抱着书,早早的到食堂,看书看到食堂开饭,然后她继续抱着书,一边吃东西一边看书,那时候秦心还为这货勤奋学习感动过,回想起来,这货就是想去食堂等开饭,光坐着等不好意思,所以拿本书当掩饰……真相总是一点都不美好。

    跟秦心相处了这么久,陈玉也知道秦心就是个嘴硬心软的货,看起来不好接触,实际上是傲娇,很好打发,而且特别容易感动,自己帮她提个开水,她都会感动,如果自己随身有个系统能收感谢值,一定每天都能收到秦心无数感激,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表现的那么高傲,却实际上很小心,你只要对她一点点好,她都会努力的加倍感激回来,缺爱缺的比自己还严重。

    秦心很少要求自己做什么事,第一次要求自己,居然是让自己去跑步,陈玉虽然懒惫,要知道有一颗吃货的心通常都会伴随着一具懒惰的身体,在陈玉看来,努力学习是最容易获得最大回报的方式,也是一种偷懒方式,看看书就有无数赞誉和好吃的,是最简单不过。

    不过因为秦心第一次要求自己,她还是答应了一块去跑步。

    泰西校园很美,依山傍水,秦心身体锻炼的不错,跑的很轻松,陈玉就有点累了,跑几步就累的跟死狗一样,真的是很缺乏锻炼,不过摘下眼镜,脸因为跑步边的红润,整个人不像平日那样苍白寡淡,显得漂亮许多,这时候的陈玉才像是18岁的少女。

    秦心看着陈玉,脸上露出了笑容,她其实真的像陈玉想的那样,很容易满足,她放慢了脚步陪着陈玉跑,听到她呼吸,秦心脸上满满的笑容,在成长的路上有朋友陪伴是很美好的事情。

    ……

    莫兴宁在奔跑。

    他很少在外面走路步伐这么快,除了在健身房里锻炼,在其他地方,任何时候,他的步伐速度都是匀速的,他工作很努力,可是走路的步伐绝对不会特意加快,显得忙碌,他是个很从容的人,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他加快脚步的时候会显得他脚跛的严重,他的自尊心很强,却对不会去表现这样的缺点。

    可是此刻他再健身房以外的街道上奔跑。

    脚不仅有些跛,还有些疼。

    他不知道小胖妞住哪,不过这个很好问,他去参加过几次留学生聚会,不像小胖妞就记着吃和玩,莫兴宁看着沉默不太活跃,实际上却有所有人的联系方式,看着条件比较好的一些人,莫兴宁也有保持联系的。

    他一问就知道小胖妞住哪了。

    离他住的地方挺远的。

    他每次看她在一个超市等他,还以为她也住附近。

    没有想到那么远。

    莫兴宁是奔跑出的小区,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生出了一种焦急的情绪,许是一整天没有收到小胖妞的信息,让他很不自在,总之他打破了平日的作息,连衣着也没有特别的穿好,身上穿的只是一套家居的运动服。

    莫兴宁在外面很少穿这么休闲的,他不像大多数人喜欢穿T恤,T恤软趴趴的贴在身上,他不喜欢,他比较喜欢衬衫,笔挺干练,裤子哪怕是休闲裤,也是烫慰的非常好的,而此刻的他因为是原本准备睡觉的,身上穿的时一套柔软的红色的运动休闲服。

    他其实不喜欢红色,但是在家里的时候,老爷子喜欢红色。

    所以莫兴宁选家居服的时候会让人选红色的。

    他五官挺拔,脱去除黑白的颜色,换上一身大红的颜色,却越发衬托出他的俊美。

    莫老爷子很喜欢穿着一身红色休闲服的莫兴宁,这时候和孙子谈话似乎都是心情愉快的。

    莫兴宁尽管自己不喜欢,还是保留了这种习惯。

    他没有开车出来,他不习惯开车到陌生的地方,而且是深夜,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出来,也没有想到去开车,他对车有天然的恐惧,平日就是去超市购物会开开,去上学固定的路他会开车,其他时间都宁愿打车。

    但是跑出来很远,他就有些后悔了,周五的夜晚很不好打车。

    他站在空荡荡的街角上,不知道自己为何这么冲动的跑出来。

    好在,在他后悔的那一刻,有一辆车过来了。

    莫兴宁坐上了车,看着窗外,陌生的街景,划过眼眶。

    在车上,度过了凌晨,周五结束,到了周六。

    这让莫兴宁很不自在,这个时候原本应该在床上的,可是他现在却在一辆陌生的车上,他很不舒服,原本有些胃疼,吃了点东西,许是那东西太香,也不是他平日吃的东西,他现在的胃又有点疼起来。

    他脸色苍白,原本就白,现在穿着一身红色的运动服,显得更加的惨白。

    他到现在为止,都还不明白自己为何会跑出来。

    他喜欢按部就班的生活,不喜欢意外。

    可是今天他自己造就了这个意外,好像非出来不可。

    莫兴宁捂着胃,脸色苍白,一身的红装,却更加有点病态的美感。

    好在地方终于到了,他按照地址找到了小胖妞住的地方。

    莫兴宁很绅士的敲门。

    没人开门。

    莫兴宁很用力的敲门,还是没人开门。

    给小胖妞打电话,关机。

    他有点懊恼,自己发什么神经跑过来。

    胃又疼了,很疼,他跑的有点累,脸色苍白的在门口坐了下来。

    他很怕脏,平日打死他也不会坐到地上,可是此刻他很难受,几乎不是他自己想坐下的,而是身体就顺着门滑到了地上。

    他靠着门,脸上露出了个自嘲的笑容,真傻,还好没有别人看到,要是老爷子知道自己这样,不知道会怎么嘲笑自己。

    从小他就害怕爷爷失望,每样事情都争取做到最好,他能把爷爷要求的所有事情做好,可是不包括爱上一个女孩,也许曾经他时喜欢那个天天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的小女孩,可是如果这是一件事,是爷爷要求的事情,他却做不到。

    他反抗了,心生快意。

    唯一的一次反抗,之后他后悔了。

    看着爷爷高深莫测的眼神,好像他一辈子只能按爷爷要求的走。

    他努力的读书出国留学,究竟是为了逃避秦心,还是为了逃避爷爷?

    他现在才明白,他其实逃避的是爷爷。

    他很累,无论多么努力都在老爷子的掌控之下的感觉,让他绝望。

    他是一个自尊心很强,却格外渴望自由的少年。

    在莫家那么多年,他觉得自己从来都不自由,而出国留学,在这片陌生的国度,陌生的城市,他感觉到放松,感觉到开心。

    莫兴宁靠在门边,仰着头,小胖妞住的地方不错,虽然是公寓,可是比他住的地方更低调奢华一些,是那种老牌的公寓住所,门口都有着暗沉的雕花纹路。

    莫兴宁坐在地上,想休息一会就离开,因为此刻他的胃很痛,也让他觉得孤单,他抱着双腿,曲卷着身体,这样会减轻一点疼痛的感觉。

    ……

    陈丽去喝酒了。

    小胖妞的人缘很好,说不开心,一堆的人来安慰她,拉着她去喝酒了。

    一直闹腾到了半夜,大家看小胖妞这模样,妥妥的失恋了,不过怎么问都不说对方是谁。

    就是一杯酒接着一杯酒喝。

    中间还出了一次洋相,本来台上有人唱歌的,然后两个歌手交接的时候,小胖妞冲到了台上,对着话筒叉着腰大喊:“我要老天送我一个帅哥放到我门口!”

    她朋友把她又拖又拽才从舞台上拽下来。

    看样子明显喝大了,就送她回来,一路上都在说胡话。

    拖拖拽拽的好不容易把这货送到门口,结果就看到这货门口居然真的坐着一个身穿红色衣服的少年,皮肤白皙,五官笔挺英俊,靠在她门口,闭着眼睛,昏暗的灯光下,睫毛长的逆天,我去……这都可以?

    作者有话要说:嗷嗷……发现本文多了一个小盟主,谢谢土豪萌物们。今天周六……允许一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