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六十初露头角(上)

召南余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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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季宣怀的疑惑,赵王孙的回答让他嗔目结舌。

    别看赵王孙在外人面前,一副混吃等死的模样,家底却是相当的丰厚。

    据他自己交待,除了这座雅致富丽的宅院外,在府城最为繁华的地段,尚有一处两进双层的店铺,只因家中只有他一人,又没有好的赚钱门路,所以暂时租给了他人,他便是靠着这份不菲的租金过活的。

    更令人惊奇的是,就在五年前,他家还是府城里数一数二的富商,绸缎庄和绣庄遍布全城,他赵王孙的绰号,就是那个时候,从一堆巴结他们家的人嘴里喊出来的。

    可惜好景不长,自打一手创下这份家业的祖父母相继去世之后,短短五年时间,他们家便落魄到了这般田地。

    究其原因,便是他那菩萨转世、散财童子一般的爹了。

    他的祖父母掌家时,虽也与人为善,但总有一定的限度,可当他爹成了一家之主后,别说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都找上门来,哪次招待的稍有不周,或者是给的少了,便赖着不走,甚至破口大骂,就连邻里丢了牲畜、死了亲人,也要到他家来哭诉一番,要去几吊安慰钱。

    每日里这般有出无进,便是聚宝盆,怕也有被掏空的一天,更何况一个不善经营的商户。

    于是三年前,十八岁的他,为了保住这些微薄的家底,不得不强硬地制止了他爹的败家行为,把人送到寺院里普度众生去了。

    然后整日里四处扮苦哭穷,没成想还真有效果,那些原本赶都赶不走的亲戚邻居,一时间轰然散去,生怕被他给赖上了。

    如今,在人们的眼里,他家已经彻底的败落了,赵王孙的绰号,自也由原来的曲意奉承,变成了对他这只落了毛的凤凰的讽刺挖苦。

    可他却从未认过输,一直寻找着发家致富、重振家业的良机。而在见识到季宣怀的刀功的那一刻,他知道自己终于找到了。

    这才出现了之后硬攀亲戚、热情相助的一幕。

    交谈之中,他也摸清了季宣怀两人的底细,得知季宣怀本身就是个厨子,而不是什么读书人,更是喜出望外,就差拉着两人烧香结拜了。

    “怎么样,我家比客栈好多了吧?认下我这个便宜表哥,绝对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你们只管安心的住着,一切都由我来安排,包你们称心!”

    见两人的防备之心都去了不少,他进一步联络感情道。

    “听你的话,你把你爹送去当和尚了?”季宣怀答非所问道,没办法,他的这一举动,无论怎么看,都有些太过于惊世骇俗了。

    “噗!咳咳……是居士、居士!入寺修身养性懂不懂!”说了大半天,口干舌燥的他,刚喝了一口茶,还没来得及咽下,便被季宣怀刺激的又喷了出来。

    他明明长了一张这般和善的脸,怎么会做出那般大逆不道的事情来!若真是那样,他还不早就被人们的口水给淹死了?

    “可惜寺院在城外,离的有些远,不然我明天便带你们去一趟,以还我的清白!”

    郁闷地瞪了季宣怀一眼,他不由叹了口气,看来这个摇钱树,也不是那么的好拉拢啊!

    “再说了,我当初只是给他算了一下账,让他明白,他要是再慈悲下去,等不到我娶妻生子的那一天,我们父子俩就要露宿街头了。我爹觉得愧对于我,又狠不下心来拒绝别人,所以就自己跑到寺院去了。

    他原本是要去出家的,我拦都拦不住,可去了之后,一听说刚入门的要外出化缘,便立刻放弃了。每月到手的租金,可都有一大半花在他的身上,我可没有任何不孝之举!”

    既然打定主意要与季宣怀合作,获得对方的信任是最基本的,所以他毫不隐瞒地解释道。

    这天底下,不靠谱的爹娘还真是多!季宣怀与沈少卿对视了一眼,想到各自的父母,内心不约而同地感叹道。

    “其实我爹就是心善了些,你们放心吧,以后等我发达了,他是绝对不会来干涉我的!”

    仿佛看穿了他们在想什么,赵王孙赶紧替自家老爹辩白道,“唉,不说了,反正来日方长,你们只管安心住下便是。”

    深知越是急于辩解,越是容易让人怀疑,况且说了这么半天,也有些累了,于是他叹了口气,想着以后接触的多了,自然也就了解了,不能急于这一时。

    “那……多有打扰了,不知你真正的名字是什么?”

    弄明白他的企图之后,沈少卿终于开口道。

    “瞧我,真是失礼,竟然连名字都忘了说了!”

    见沈少卿应允,他立刻恢复了精神,右手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懊恼地说道,

    “不才赵玉昆,现年二十,相遇即是有缘,以后咱们便以表兄弟相称吧!”

    说完不待两人反应,便拉着季宣怀往门外走去:“你先歇着,我与表弟这就去搬行李。”

    就这一会工夫,他便已经察觉了,虽然季宣怀看上去更加高大些,可真正拿主意的,还是这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书生。所以不自觉地,便倾向于先讨好他,对于一眼看上去,便知是个坦率之人的季宣怀,倒是更加随意一些。

    等两人来来回回,终于把一切都收拾妥当时,已经是日薄西山了。

    原本在分配住房的时候,为了不妨碍沈少卿备考,赵玉昆是建议让他一个人睡书房的暖榻,自己和季宣怀在卧房里挤一挤,却没想到沈少卿竟一点都不领情,于是,他只好委曲求全,主动让出了床铺,将自己的被褥铺到了暖榻上。

    眼看着该吃晚饭了,不等季宣怀他们提起,他便自拿了些散碎银子,说是要去府城第一楼——天外天,替两人接风洗尘。

    听说府城的酒楼,即便是晚上,也照常营业到很晚才打烊,两人也很是好奇,就随他去了。

    一路上,伴随着街道两旁不断点起的灯笼,赵玉昆将天外天的情况一一道来。

    天外天能在城里一家独大,背景自然是深厚无比的,据说其家世代为厨,现任当家人的叔父,更是在皇宫的御膳房里当差,且颇得天家的称赏。

    凭着这份殊荣,就是连本府的知府,也都要高看他们一眼,甚至将自己的一个庶出女儿嫁了过去,彼此亲如一家。

    现任当家人今年二十五岁,自幼苦练厨艺,自然也不是平庸之辈。所做菜肴,属宫廷菜一派,以用料讲究、烹调精细、规制严格著称,食客无不赞叹。

    三人来到酒楼门前时,天已经要黑了,可从酒楼排排窗户透出的灯光,却把街前映照的如红日初升一般,晃眼夺目,完全不是安乐镇上那些,一到天黑就关门的酒楼可比。

    赵玉昆明显是常客,带着两人熟门熟路地上了二楼,挑一个临街靠窗的地方坐了,随口便点了四菜一汤。

    酒楼里的人并不算少,但他们的菜却上的很快。

    黄葵伴雪梅,盘子中间以炒熟的蛋泡糊铺底,上面堆放糖醋色的虾球,再点缀以青椒、豌豆、虾尾、火腿丝,外侧围着一圈酥黄的蛋饺。

    金鱼戏莲,菜如其名,鱿鱼卷似金鱼,嬉戏在由鸡蛋、虾、青豆精制的群莲中,一看便知刀工不俗。

    荷包里脊,菜形似荷包,表皮金黄酥脆。

    八宝肉圆,肉丸用料丰富,圆润滑嫩,表面挂着一层薄芡,闻之鲜香扑鼻。

    白玉墨丝羹,即紫菜豆腐羹,上面点缀碎香菜,其精妙之处在于,紫菜与豆腐完全分开,利用其黑白二色,在汤盆中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太极图。

    正如赵玉昆说的那般,虽然没有动筷,便让人觉得必然是色、香、味俱全,物有所值。

    “表弟,赶紧趁热吃,尝尝咱们府城第一名厨的手艺,与你相比如何?”

    见季宣怀只顾着看,赵玉昆举起筷子,催促他道。

    他既然打算和季宣怀联手,那就要做最好的,这天外天,自然是他们往后最大的对手,知己知彼,方可百战不殆,这才是他此次最大的目的。

    满怀期待地看着季宣怀夹起一块荷包里脊,还没等他放进嘴里,却见一旁的沈少卿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为了不显得自己厚此薄彼,他只好转头寒暄道:

    “其实我们这趟来,也是为了你好。这里多有大人物来往,若是有幸混个一面之缘,日后也能多一些机会不是?”

    “哦?我还以为你就是为了探宣怀的底呢,倒是我多心了。不知大人物在何处?还望指教。”

    沈少卿将八宝肉丸夹到碗内,这才曼斯条理地回道。

    “呃……这个……”

    “逮住他给我绑了!敢私吞本少爷的银子,看我怎么收拾你!”

    就在赵玉昆眼神乱转,搜寻目标时,突然被撞开的雅间里,传来一声爆喝,吸引住了所有人的目光。

    “知府家的公子,嗯……大人物。”

    虽然还没见到人,赵玉昆便笃定地对两人介绍道。

    闻言,沈少卿没有理他,却不以为然地皱了皱眉。

    最先冲出来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看衣饰,应该是这座酒楼里的跑堂。没跑几步,便被随后追出来的三人抓住,用麻绳捆了个结实。

    而后,那个下命令的人,才缓缓走了出来,也不顾众人探究的目光,继续恐吓逼问青年。

    青年早已被吓的脸色惨白,浑身打颤,只顾跪在地上不断地辩解、哀求。

    从他们的话中,大致可知,知府家的公子和几个好友来吃饭,中途给了青年一百两银子,让他去请个歌妓来助兴,哪知人没请着,却平白贪墨了他九十两银子,还敢嘴硬,说知府家的公子本来就只给了他十两。

    “酒楼的老板呢?这么大的事,都不出来管一下么?”

    见知府家的公子一阵拳脚之后,青年只有躺在地上喘气的份,却还要将人拖走关押,季宣怀有些坐不住地道。

    “他们都是一家人,怎么可能帮理不帮亲。”赵玉昆嘲讽了一句,随即安稳季宣怀,告诫他道:“这事谁能说得明白?我看这个跑堂八成是哪里得罪过范衙内了。”

    “说不明白?我看不见得!”

    说完这句话后,沈少卿竟然起身像那群人走去。